聚焦全面從嚴治黨 發揮巡視利劍作用
央廣網北京1月10日消息(記者侯艷)據中國之聲《新聞和報紙摘要》報道,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巡視工作,對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作出了系列重大決策部署,不斷改進巡視工作方式方法。2015年,共巡視83個單位,實現了對央企和金融單位巡視全覆蓋。同時,巡視工作條例修訂出臺,為依法依規開展巡視工作提供了制度“鐵籠”。
日前,2015年中央第三輪巡視工作全部結束。截至目前,中央巡視已開展8輪,巡視了149個地方、單位。中央巡視辦副主任王瑛表示,2016年將完成中央巡視的全覆蓋。
中央一級的巡視全覆蓋任務有280多個,可以細化為地方、部門、央企、金融、事業單位五個板塊。通過“板塊輪動”,2014年完成了對地方全覆蓋,2015年進一步創新組織制度和方式方法,開展“一托二”“一托三”分類專項巡視,完成了對央企、金融單位的全覆蓋。2016年將重點推進對部門和事業單位的全覆蓋,確保在十九大前,對中央管理的地方、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全部巡視一遍。
2015年,中央巡視組累計談話1.5萬多人次,受理各類信訪12萬多件次,發現了反映領導幹部問題線索3000多件,督促查處450多名非中管幹部違紀違法問題。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立案審查的領導幹部案件中,超過一半的線索來自巡視。
中央巡視機構注重結合巡視前、中、後三個時期的不同特點,督促被巡視黨組織“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著力解決突出問題,有力促進巡視對象的自身發展。
比如,招商局集團以巡視整改為契機,實現利潤同比增長41.8%。中央巡視組對巡視發現的共性問題,提出標本兼治的對策建議,共提交專題報告52份,提出意見建議100多條,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問題導向參考。
2015年中央頒布新修訂的巡視工作條例,巡視工作進入了發展新階段。
巡視工作條例作為黨內監督的利器,為依法依規開展巡視工作提供了制度“鐵籠”。與此同時,中央巡視辦對照條例,制定完善相關制度49項,與中紀委、中組部以及審計署等部門建立了10項協調協作機制,不斷提高巡視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