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小區開放”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拆圍墻”
原標題:住建部稱“小區開放”不搞“一刀切” 專家認為應尋求一個漸進式實施方案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任傑):這兩天,有關“中國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的消息引發輿論熱議和民眾高度關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今天(24日)通過官方網站做出回應,推廣街區制要有計劃,要有輕重緩急,並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拆圍墻”,各地還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受訪專家認為,國家公共政策的制定和出臺要符合黨和政府倡導的法治精神,廣泛傾聽民意,應尋求一個漸進式實施方案。
“如果自家小區變成開放式,你會同意嗎?”,由於關乎7億多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是否認可住宅街區化”所引發的輿論熱議。人們最擔憂的問題包括小區安全秩序、居住環境、物業管理、公共空間等遭受損害:
“會感到安全受到威脅,汽車開來開去的,對小區的老人和孩子也帶了安全隱患,小區公共設施、道路和停車問題該由誰來管理呢?”
“以後所有的人所有車隨便進,出了問題,業主委員會是找誰?”
繼《人民日報》發聲回應公眾疑慮,指出“中央要求拆除小區圍墻不是拍腦袋的決定”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今天(24日)在官方網站做出説明,推廣街區制,逐步打開封閉小區和單位大院,首先要認真全面理解好“逐步”兩個字,“逐步”就是要有計劃,要有輕重緩急,並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簡單地理解為“拆圍墻”;二是中央的政策意見提出了方向性、指導性的要求,具體實施中各省、各城市還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辦法。制定辦法過程中,肯定要聽取市民意見;三是實施逐步打開封閉小區和單位大院的城市,都會考慮到各種實際情況,考慮各種利益關係,切實保障居民的合法權益。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程新文23日表示,相關部署屬於黨和國家政策層面,涉及包括業主在內的有關主體的權益保障問題,還有一個通過立法實現法治化的過程。作為司法機關,法院將加強調研、及時研判,積極協調 有關方面妥善處理好相關糾紛。“隨著我們國家法律的不斷完善,公民財産保障的法治化進程,相關的程式保護會得到很好的協調。我們將密切關注,並積極應對。”
從輿論來看,無論專家,還是民眾,都有理性的聲音認同,街區化的發展理唸有助於治理交通擁堵,提升城市效率。矛盾焦點在於:怎樣在保障公眾合法利益不被侵害的情況下,尋求一個漸進式的實施方案。
上海易居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對本台記者表示,最重要是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其中,很關鍵的一點是政府在新規劃和土地出讓中,要體現不同以往的理念,如此的成本最低,也利於産生示範效應:“以前,政府在土地出讓時,是整塊出讓的,而且面積很大,幾十萬、上百萬平方米,個別樓盤上千萬平方米。今後新的土地出讓時,按照‘街區制’的城市規劃理念落實就行了,尤其是不要大塊出讓住宅用地。要更好地著眼未來,新建小區、社區一定要遵守先進的理念,對既有小區的改造要逐步推進、慢慢推進,尊重相關權益人的利益。”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對本台記者指出,制定一個好的公共政策,關鍵在於遵循法治精神、廣泛傾聽民意:“任何一個現代化國家都是法治國家,任何公共政策制定都必須符合法律要求,政府本身覺得(出臺的政策)會如何如何地為人民服務,符合城市發展需要,但如果與上位法相違背,必須先修改法律,才能制定政策。中國社會處在轉型期,社會問題有複雜性,利益訴求有多樣性,制定好的公共政策,吸收老百姓的意見、訴求和觀點,做到公開透明、群眾參與是非常關鍵的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