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于5月28日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開創了我國法典編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義。民法典實施後,現行的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被替代。
民法自為民之法,是對人們真實生活中行為規範的一種素描,中國民法典不僅僅是理論層面與思維層面的,而是源於生活實踐的。近年來,火車上霸座、公交車上攻擊司機搶奪方向盤等破壞公共交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屢有發生,而民法典對乘客與承運人的權利義務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將“反霸座”條款、“反搶方向盤”寫進法典。對此,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副會長楊立新表示,民法典納入這些條文的意義,就是要通過法律,進一步確保出行秩序和公共安全。
顯然,讓民法典“入”車廂,劃出法律底線,並與其它規則一起成為車廂內的“秩序維護者”,有助於旅客文明乘車,讓良好的文明習慣在人們心中生根發芽,使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化為人們的精神追求,外化為人們的自覺行動。民法典符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發展要求,是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的有機結合,是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主義法治特徵的再次體現,讓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更加現代化。
民法典合同編明確規定,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承運人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運輸旅客。承運人應當嚴格履行安全運輸義務,及時告知旅客安全運輸應當注意的事項。民法典細化了客運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有助於通過法律手段整治客運合同領域出現的旅客霸座、不配合承運人採取安全運輸措施等現象,滿足了維護交通運輸秩序和運輸安全、保障廣大旅客合法權益的現實需要。
以法護航,方能行穩致遠。法律法規的完善,讓旅客的出行環境更舒適更安心,讓美好乘車體驗與你環環相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