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林維)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實現美麗中國目標的重要制度保障。生態環境部近日公佈,在生態環境法治建設方面,“十三五”以來,我國先後制修訂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法等13部法律和17部行政法規。全國人大常委會每年開展生態環境領域執法檢查,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在健全市場機制方面,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上線交易。建立長江、黃河全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此外,設立國家綠色發展基金。綠色財稅金融作用不斷增強。同時,將全國330多萬個固定污染源納入排污管理,引導企業低碳綠色轉型發展,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
近十年來,我國生態狀況實現歷史性轉折,霧霾天氣和黑臭水體越來越少,藍天白雲、綠水青山越來越多。目前,我國植樹造林佔全球人工造林的1/4左右,單位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計下降約34%,風電、光伏發電等綠色電力裝機總量和新能源汽車産銷量世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