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9月22日,歐盟委員會發佈公告説,由於美國晶片巨頭英特爾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決定對其處以3.76億歐元(約合29億元人民幣)的罰款。
歐盟委員會認定,在2002年11月至2006年12月期間,英特爾向三家計算機製造商付款,要求它們停止或延遲推出搭載了競爭對手晶片的産品,並限制這些産品的銷售渠道。
2009年,歐盟委員會就曾經以“濫用其市場主導地位”為理由,對英特爾處以10.6億歐元(約合82億元人民幣)的罰款。
但2022年1月,位於盧森堡的歐盟普通法院部分駁回了當年歐盟委員會的決定,並以無法分割罰款額度為理由,取消了歐盟委員會對英特爾的罰款。
隨後,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重新啟動調查,並作出了新的處罰決定。
新加坡《商業時報》報道截圖
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美歐研究部副部長張茉楠在接受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環球資訊廣播記者採訪時分析認為,歐盟此次“翻舊賬”,再度對英特爾開罰單,與剛剛生效的歐盟《晶片法案》有關。
截至目前,英特爾方面尚未就歐盟新的罰款決定作出回應。
值得注意的是,路透社等多家媒體的報道均提及,今年6月,英特爾曾宣佈將投資超過300億歐元在德國建造兩座晶片工廠,以擴大在歐洲製造業務。而德國政府也已同意給予英特爾近百億歐元的補貼。
路透社報道截圖
張茉楠分析指出,雖然歐盟有遏制英特爾在歐洲優勢地位的用意,但基於當前歐美相關産業技術水準和發展進程的“不對等”,歐盟無法拒絕同英特爾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