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上做得很好,中國走在了正確的道路上。”正在迪拜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8次締約方大會(COP28)上,世界氣象組織主席阿卜杜拉·艾哈邁德·阿爾曼杜斯作出這樣的評價。一直以來,中國以五重身份積極推動全球氣候治理,所作努力得到各方認可,為COP28注入正能量。
身份一:廣大發展中國家的重要成員
根據世界銀行數據,2022年中國人均GDP是12720美元,僅為美國的1/6、德國的1/4、歐盟平均的1/3,居世界第67位;中國人均國民總收入(GNI)是12850美元,排名第62位。聯合國發佈的報告顯示,2021年中國的人類發展指數(HDI)為0.768,排名第79位。
此外,參照世界銀行人均國民總收入(GNI)超過13845美元、聯合國人類發展指數(HDI)大於0.8等高收入國家的國際公認指標,中國均未超出高收入國家的基準線。中國作為最大發展中國家的定位,是無可爭辯的事實。
身份二:歷史責任未發生變化的新興經濟體
從歷史累積排放量看,1850年至2019年北美和歐洲地區的累計排放量分別佔全球23%和16%。目前,中國人均歷史累計二氧化碳排放仍很低,僅為美國的1/8、歐盟的1/4左右。
從人均碳排放看,發達國家如美國、德國的人均碳排放峰值達到14.5-22.1噸/年,且近年來人均排放量仍遠高於世界其他地區。根據全球大氣研究排放數據庫測算,2022年,美國人均碳排放達14.44噸,歐盟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高達世界平均水準的1.4倍,遠高於中國的水準。此外,中國碳排放強度不斷下降,2022年,中國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下降超過51%。
總體而言,中國無論是歷史碳排放還是人均累計碳排放,均遠遠低於主要發達國家。中國應承擔的歷史責任並沒有發生變化,正以積極的態度努力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挑戰。
身份三:能源轉型跨越式發展的貢獻者
長期以來,中國致力於推動非化石能源的大規模開發利用,持續優化能源結構。2022年,中國一次能源結構中的煤炭佔比從2015年的66%下降至56%。截至2023年6月,中國非化石能源裝機佔比提高至50.9%,歷史性超過化石能源發電裝機容量。截至2023年10月,中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突破14億千瓦,佔發電總裝機的49.9%,連續多年位居世界第一。
另一方面,中國不斷加大技術創新力度,推動可再生能源成本大幅降低。2023年,中國光伏組件價格降至1000元/千瓦,較2010年下降超過90%。中國供應了全球50%的風電和80%的光伏設備,為大規模部署可再生能源奠定了基礎,為推動全球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作出了歷史性貢獻。
身份四:促進經濟社會環境協同發展的行動派
2013年以來,中國陸續頒布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循環經濟促進法(2018年修正)》以及碳達峰碳中和“1+N”政策體系等系列法律法規與政策措施,推動經濟、社會、環境的協同發展。
在各項政策的深入支持下,中國各級電力部門逐漸淘汰小火電,深入推動煤電“三改聯動”。截至2022年底,超過10.5億千瓦煤電機組實現超低排放,佔煤電總裝機比重約94%;共淘汰落後和化解過剩産能鋼鐵約3億噸、水泥4億噸、平板玻璃1.5億重量箱。中國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動最有效地利用資源。2022年中國主要資源産出率比2012年提高了近60%,推動實現經濟發展、減污降碳和增加就業等多重目標。
自2013年至今,中國實現了以年均3%的能源消費增速支撐了年均6.2%的經濟增長,在保障能源、糧食、氣候和環境安全的基礎上,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低碳轉型。
身份五:推動全球氣候治理多邊進程的實干家
多年來,中國在國際場合主持公道、積極發聲,與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等各方就應對氣候變化加強對話,尋找利益共同點,求取最大公約數。同時還推動建設性合作,促進各國經驗分享和最佳實踐交流,破解全球氣候談判難題,推動達成更具包容性、透明性和務實性的共識成果,推動多邊氣候治理進程取得積極進展。
作為“全球南方”大家庭的一員,中國一直務實推進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向160多個國家提供發展援助,同150多個國家攜手共建“一帶一路”。迄今共舉辦57期應對氣候變化南南合作培訓班,為100多個國家、4000多名學員提供培訓課程,開展75個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項目,幫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等挑戰,為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貢獻力量。
中國有一句諺語,“眾人拾柴火焰高”。COP28是人類應對共同挑戰的舞臺,中國正在並將繼續發揮建設性作用,推動實現“從雄心變為行動和現實”的會議目標,與各方共建清潔美麗的世界。(國際銳評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