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3月26日,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對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案作出二審宣判,推翻一審判決結果,判定李在明無罪。
檢方可繼續上訴
二審宣判之後,如果檢方繼續上訴至韓國最高法院大法院,且大法院終審確定李在明刑期,李在明將面臨被剝奪選舉權、進而無法參選下屆總統的命運。
李在明案和尹錫悅案結果相互交織
目前韓國總統尹錫悅彈劾案正在憲法法院進行審理,如果尹錫悅被罷免,韓國將在60天內舉行提前大選,選出新任總統。而如果韓國大法院在提前大選前沒有就李在明案作出最終判決,李在明參選總統之路將亮起綠燈。因此李在明身負案件的審理進展和目前總統尹錫悅彈劾案的結果宣判相互交織,將共同影響未來韓國政治走向。
此前韓檢方要求判處李在明兩年監禁
視頻丨2024年11月15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審宣判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去年11月一審認定李在明作為總統競選人説謊,違反《公職選舉法》,判處他一年監禁,緩刑兩年。李在明隨後提出上訴。
李在明今年2月26日出席其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二審的最後一次庭審,檢方當庭提出對他判處兩年監禁的要求。
檢方指控李在明在2021年12月競選韓國總統期間接受媒體採訪時謊稱不認識城南城市開發公社第一開發處處長金文基。金文基在就城南市一個地産開發項目腐敗案接受調查期間死亡。涉案地産項目推進期間,李在明任城南市市長。檢方還指控他在2021年10月國會對京畿道政府審查中,就另一個房地産開發項目所涉用地規劃問題作虛假陳述。
(總臺記者 唐鑫 張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