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式聯運海關監管新模式今天起正式實施。海關總署決定在前期出口公鐵聯運試點的基礎上,啟動進出口貨物海鐵聯運、水水中轉多式聯運監管模式試點工作,進一步提高國際多式聯運貨物通關便利化水準,構建覆蓋廣泛的“水陸空”立體化國際物流大通道。
多式聯運針對的是貨物採用集裝箱載運方式,且境內運輸方式為鐵路運輸或水路運輸、進出境運輸方式為水路運輸的聯運模式。多式聯運經營人、場所經營企業應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向海關傳輸多式聯運申請單及相關電子數據。
多式聯運貨物運輸過程中應施加封志,聯運經營人在聯運過程中應保持封志完好。境內運輸服務由同一聯運經營人提供,且換裝時涉及鐵路運輸的,經海關同意,換裝作業可以在非海關監管作業場所開展,並由聯運經營人傳輸到貨、離場信息,海關可以派員監裝監卸,必要時可以對貨物進行抽核。
多式聯運海關監管新模式自2026年1月27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