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今天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會議聽取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報告中提到,在服務高品質發展的同時,中國法院還在為高水準開放助力。有越來越多的外國企業,選擇到中國法院來打官司,有的甚至原被告雙方都是境外企業,跟中國根本沒關係。那麼中國的法院憑的是什麼,贏得了這些外企的信任,願意請中國法院來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主任 林文學:2025年,全國法院審結涉外案件4萬件,同比增長23.5%。越來越多外國當事人選擇在我國法院起訴,主要是因為我國司法公正、專業、高效。
比如,報告中提到的上海海事法院高效化解涉外糾紛案。該案雙方均為外國公司,因一方未支付相關費用發生糾紛,糾紛本身與上海沒有實際聯繫。案涉船舶航行中,一方當事人得知對方船舶即將靠泊上海港,就選擇向上海海事法院起訴。法院迅速完成立案審查、船舶扣押,並促成和解,只用了48小時,利用調解這一“東方經驗”,跑出了涉外糾紛解決的“中國加速度”。
我們始終堅持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營造公平、透明、非歧視、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中,“法院的公正性”和“對法院的認可度”這兩項指標,北京、上海法院都是全球最優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