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國參議院(資料圖)
法國參議院7日以343票贊成、0票反對的投票結果,通過一項旨在簡化非法所獲他國文物歸還程式的法律草案。草案文本此前由議會兩院對等混合委員會協商達成一致,已于6日在國民議會表決通過。
為回應多國提出的文物追索請求,這項立法擬授權法國政府通過行政程式批准文物歸還事宜,無需逐案立法。法案允許在符合歸還條件的情況下,將1815年至1972年間法國以偷盜、掠奪等方式所得的外國文物,從“公共領域”中“移出”,從而簡化歸還程式。同時,法案對可歸還文物的認定標準及歸還流程設定了一系列限制條件。
按程式,法律草案經議會兩院通過完全一致的文本後,總統應在15天內頒布該法律。在此期間,法案可能被提請進行合憲審查等程式。若審查啟動,頒布期限將相應順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