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版“土十條”出爐 2030年土壤環境穩中向好

2017-01-09 08:44:00|來源:新民晚報|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到2020年,全市土壤環境品質總體保持穩定;到2030年,全市土壤環境品質穩中向好。記者從上海市環保部門獲悉,針對本地土壤污染防治的綱領性文件《上海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已于本月6日正式發佈並實施,對土壤污染防治做出了全面戰略部署。

  “摸家底”成為常態

  以農用地和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為重點,2018年底前摸清本市土壤污染狀況。記者從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獲悉,上海已將約200多個土壤環境國控監測點位的設置方案上報,監測的重點是農産品生産基地等耕地,工業園區、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交通幹道兩側和優先管控的潛在污染場地,還有與上海重點區域土壤環境品質密切相關的淺層地下水等。2019年底前,上海的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品質監測點位將覆蓋所有鄉鎮、園區和重點監管企業。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黃沈發表示,上海將每5年開展1次土壤環境品質狀況調查,並整合環保、規劃國土資源、農業、工業和水務等部門相關數據資源,建立土壤、地下水、水文地質、污染源等土壤環境基礎數據庫,進而構建全市的土壤環境信息化管理平臺。

  源頭上嚴格監管

  對於主要污染源——企業的污染排放,《方案》制定了從準入到退出各個環節的嚴控措施。在“準入”環節,上海將充分考慮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品質、承載能力,合理確定相關區域的功能定位、空間佈局,持續推進“198”區域建設用地減量化,優先開展水源保護區、崇明生態島的低效工業用地減量化,優先調整工業園區周邊、市政設施周邊、河道兩側、交通幹道兩側農用地用於生態林地建設。

  對於現存的排污企業,2017年底前,上海將公佈土壤及地下水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次年起,重點監管企業每年要對其用地進行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品質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環保部門定期對重點監管企業和工業園區周邊開展監測。

  有“後遺症”的企業也無法輕鬆退出市場。《方案》明確,造成土壤污染的單位或個人要承擔治理修復的主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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