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嚴查濫用遠光燈 違法駕駛員現場體驗

2017-01-11 15:35:53|來源:東方網|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東方網記者徐程1月10日報道:“真的快被亮瞎了,對著看眼睛都睜不開。”自稱不小心碰到遠光燈開關的駕駛員吳先生,在執勤民警的建議下,親身體驗到了遠光燈的“殺傷力”。今晚,楊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隊六大隊民警在淞滬路殷行路路口,對違濫用遠光燈、夜間行車不開燈等“未按規定使用燈光”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僅一小時就查獲濫用遠光燈違法5起,分別依法予以記1分,處50元罰款。為加深駕駛員印象,交警現場建議違法駕駛員體驗了遠光燈的“殺傷力”。

圖片默認標題

圖片説明:市民吳先生由於濫用遠光燈違法,依法予以記1分,處50元罰款。處罰後他接受了交警的建議,自己下車體驗了一下被自己車子遠光燈照射的感覺。

  今晚18時30分許,淞滬路殷行路路口的車輛來往不絕,儘管天色已暗,但在道路兩旁的路燈照射下,路面清晰可見。兩束刺眼的燈光沿淞滬路自南向北駛來,由於燈光太刺眼,民警都看不清車輛的顏色和車牌號,待其行徑殷行路路口時,執勤民警示意該車駕駛員停車接受檢查。

圖片默認標題

圖片説明:遠處一輛開著遠光燈的私家車從淞滬路駛過殷行路路口,由於燈光太刺眼,民警都看不清車輛的顏色和車牌號。

  一見到交警,駕駛員就機警地把明晃晃的遠光燈調成了近光燈。“警察同志,我剛才腿不小心碰到了遠光燈開關,真的不是故意的。”這輛滬A號牌的沃爾沃SUV駕駛員吳先生邊下車邊向民警解釋。“路上路燈這麼亮,夜間行車不需要也不應該開遠光燈。你開了遠光燈,在兩車交匯時,可能會造成對向車道車輛的駕駛員瞬間失明,嚴重影響了駕駛安全。”楊浦交警六大隊民警單剛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對駕駛員進行50元罰款,並記1分。

  處罰之後,為加深吳先生的印象,單警官建議他下車自己體驗一下自己的車遠光燈的威力到底有多大,於是有了開頭的一幕。“平時開車碰到有人開遠光燈,我都會提醒對方,特別討厭。”吳先生説,“以前就算在鄉村路開車,有路燈的地方也不遠光燈的,剛真的是不小心,以後一定會注意的。”

  “我們想通過建議駕駛員現場親身體驗遠光燈的危害,能加深印象,以後規範使用燈光。尤其在照明設備充足的城市道路,不能違法濫用影響他人行車安全的遠光燈”單剛説。

  約半小時後,一輛紅色馬自達開著遠光燈從淞滬路駛過殷行路路口。“怎麼了,我沒有闖紅燈,也沒有喝酒。”該車駕駛員下車時一臉茫然,依舊打著遠光燈,絲毫沒有意識到問題所在。執勤民警告知這名駕駛員,在照明良好的城市道路使用遠光燈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這個路口電瓶車和行人亂穿馬路很多,不開遠光燈根本看不見,我是為了安全。”駕駛員辯解到。

  見駕駛員對遠光燈的危害不以為意,單剛對他説,“我建議你下車自己試試,遠光燈照到你的時候是什麼感受。”“確實很亮,看一秒,眼前一片白茫茫。”在民警建議下,駕駛員親身體驗到了遠光燈的危害,承認了錯誤。民警依法對其處以50元罰款,記1分。

圖片默認標題

圖片説明:一輛紅色馬自達開著遠光燈從淞滬路駛過殷行路路口,開始駕駛員對遠光燈的危害不以為意,在民警建議下,駕駛員親身體驗到了遠光燈的危害,承認了錯誤。

  在一小時的整治行動期間,除了查處5起濫用遠光燈外,楊浦交警還在現場查處了夜間行車不開燈、轉彎不打轉向燈燈等未按規定使用燈光的交通違法行為5起,分別處以50員罰款並記1分。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