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色中心引發鎳市波動被罰 物貿監管缺位

2017-02-16 11:56:02|來源:中國經濟網|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因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期貨交易市場,2月10日,證監會發佈了對百聯集團、上海物貿主辦的上海有色金屬交易中心及總經理助理陸敏宏處罰決定書:給予上海有色中心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陸敏宏給予警告,並處以8萬元罰款。

  上海有色交易中心官網顯示,上海有色金屬交易中心前身是上海物貿有色金屬交易市場,由百聯集團、上海物資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主辦,現任董事長及法人代表為肖志傑。肖志傑同時還擔任上海物貿董事、總經理一職。

  中國經濟網記者致電上海有色金屬交易中心,電話始終無法接通。

  上海有色中心發不實報道 稱金川集團鎳虧損上百億

  2015年11月25日,有色中心網站發佈《國內主要鎳生産商計劃本週五舉行專題會議》的報道,報道稱“金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川集團)向國務院和證監會分別打了報告,狀告惡意做空鎳的勢力,説在鎳上虧損上百億。”

  信息發佈後,和訊網、騰訊網、新浪網等網站予以轉載,廣泛傳播。經核實,金川集團未向國務院、證監會狀告惡意做空鎳的勢力;金川集團會計報表顯示,2015年前11月虧損24.86億元,其中在鎳期貨合約上虧損2.88億元,並未在鎳上虧損上百億元。上述有色中心網站發佈和傳播的信息為虛假信息。

  2015年11月27日,《期貨日報》《證券時報》稱上述信息不屬實,有色中心網站發佈《金川集團狀告做空係謠言、有色金屬收儲料啟動》,上述信息的影響逐漸消失。2015年12月4日,有色中心將上述信息從網站上刪除。

  經查明,上述信息為有色中心總經理助理陸敏宏安排發佈。2015年11月24日,陸敏宏在微信群中看到成都那珀商貿有限公司銷售員王某亮發佈“據傳金川給國務院和證監會分別打了報告,狀告惡意做空鎳的勢力,説在鎳上虧損上百億,最近可能召開有關銅和鎳的會議”。

  陸敏宏隨即向其朋友金川集團銅冶煉廠廠長湯某才核實,在未得到明確答覆的情況下,將金川集團虧損百億的不實信息發佈。

  該不實報道迅速在網上傳播,以“上海有色金屬交易中心狀告惡意做空鎳的勢力”作為關鍵詞在百度搜索,共找到約229,000個結果。

  在搜索結果範圍內,將時間僅限定為2015年11月25日至11月26日,百度顯示搜索結果頁數為34頁,至少340條記錄;將時間僅限定為2015年11月25日至11月27日,百度顯示搜索結果頁數為76頁,至少760條記錄。

  2015年11月26日,華爾街見聞、和訊網、騰訊網、新浪網等主流媒體或有重要影響力的財經網站均轉載了該信息,且明確表示信息來源於有色中心。

  擾亂期貨市場 百聯、上海物貿主辦

  上海有色中心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了期貨交易市場,致使滬鎳1601期間走勢出現異常波動。

  2015年11月25日,滬鎳1601價格在連續交易時段(11月24日夜盤)高開高走,至11月25日0時漲幅已達到4.50%,之後維持漲幅在4.20%以上,于13:35分漲停。當日漲幅5.99%。

  11月26日的連續交易時段(11月25日夜盤)滬鎳1601延續前一日的漲勢,並進一步擴大漲幅,連續交易收盤時漲幅達到3.40%。早盤開盤後繼續上漲,10:37的漲幅已達6%,此後在10:50至11:00的時段內稍有回落至5%,並在下午開盤後不久(13:36分)一度上漲至8.50%。當日漲幅5.73%。

  11月27日《期貨日報》等媒體對虛假信息辟謠後,滬鎳1601價格在開盤短暫上漲後,迅速震蕩下跌,由上漲2.40%轉為收盤時的下跌0.80%,而當天其他主要有色金屬繼續上漲,其中滬銅1601漲幅1.03%,滬鋁1601漲幅3.63%。

  業內人士表示,“現貨交易中心應以‘服務創造價值’為理念,探索有色金屬現貨網上交易,令人遺憾的是上海有色中心違背了這個理念,上海有色中心應該認識到傳播虛假信息的危害程度,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主辦單位未來的監督責任有待觀察”。

  上海有色交易中心官網顯示,上海有色金屬交易中心位於上海市中山北路2550號,前身是上海物貿有色金屬交易市場,由百聯集團、上海物資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代碼:600822)主辦,現任董事長及法人代表為肖志傑。肖志傑同時還擔任上海物貿董事、總經理一職。

  資料顯示,肖志傑,男,1963年8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在職博士研究生,高級經濟師。2015年8月27日起任上海物資貿易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曾任上海百聯商業連鎖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上海新路達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華聯集團吉買盛購物中心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董事。

  百聯集團是中國上海市屬大型國有重點企業,由原上海一百集團、華聯集團、友誼集團、物資集團合併重組的大型國有商貿流通産業集團,掛牌成立於2003年4月。

  上海有色中心違規 被證監會處罰48萬

  證監會指出,有色中心上述行為違反了《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構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三款所述的行為。時任有色中心總經理助理陸敏宏,分管信息部工作,負責網站信息平臺的信息採集研究、發佈,是有色中心發佈上述虛假信息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當事人有色中心、陸敏宏在提交的材料及聽證會上提出申辯。其認為,原始信息並非其授意産生,且沒有從事相關期貨交易謀取利益,只是在其網站轉發他人信息。而將“據傳”表述為“據消息稱”無實質性差別,沒有增加信息的確信度。均被證監會予以駁回,稱其申辯不能成立。

  經復核,證監會認為:其在得到金川集團湯某才“不知道、沒聽説”的答覆後,未進一步核實,仍將微信群裏的信息發佈到有色中心網站,構成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在信息發佈時,將網民個人建議性表述轉化為有色中心向國家部門提出建議的事實性表述,改變了信息原意,構成編造並傳播虛假信息。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六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證監會最終決定:對有色中心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陸敏宏給予警告,並處以8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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