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相關渠道獲悉,上海現行的《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2016年修訂)》和《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上海市新能源汽車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相關操作流程等事宜的通知》在2017年繼續有效。不過由於國家部委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需要做相應的調整。
據電動汽車資源網2月20日消息,上海現行的《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2016年修訂)》和《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上海市新能源汽車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相關操作流程等事宜的通知在2017年繼續有效,但由於國家部委提出了新的要求,尤其是地方補貼不能超過國家補貼的50%,因此上海市的“暫行辦法”和操作流程也需要相應的調整。目前,上海市經信委正會同上海市相關部門加快研究新能源汽車鼓勵政策等的調整方案。
上海市經信委副主任黃甌介紹,目前市經信委正在會同相關部門加快研究上海鼓勵政策的調整方案,但新政出臺還需要一些時間,在政策空窗期,新能源汽車生産廠商可以繼續申請新能源汽車車型備案,也允許企業預售新能源汽車産品,但需要事先簽署一份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