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一幼兒園承諾退學費卻改口

2017-02-22 12:11:35|來源:新民網|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原本説好退給我們的學費,如今一分沒到賬,打電話過去又説不退了!”今年1月份,市民李女士給孩子辦理了從長寧新世紀虹橋幼兒園的退學手續,誰知約定退還的學費成了“空頭支票”,電話聯繫卻被告知“學費交二送一”,面對這樣的局面,李女士表示,“沒想到幼兒園在最後還要‘坑’我一把,令人氣憤。”

  李女士介紹,孩子從2015年1月17日起在新世紀虹橋幼兒園就讀。直到2017年年初搬了新家,她便考慮起在新家周圍就近入學,於是在今年1月26日與園方辦理了退學手續。據她描述,幼兒園的收費在2015年7月前為2500元每月,2016年2月後則為4500元每月,“一直是3個月一扣,每個季度從銀行卡自動扣款。”

  去年12月,李女士的銀行卡如往常一樣被扣除了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共計3個月的學費13500元。今年1月26日,李女士在辦理退學手續時,填寫了園方提供的“退費申請表”。據李女士回憶,表上明確了退費的金額為4560元,也就是今年2月的學費。“負責財務的老師親自拿著計算器算好、填好,我簽字的”,李女士向記者確認,“園長也在上面簽字了,當時還向我保證這筆錢過年前就會到賬。”誰知正月十五都過了,“4560元”的退費依舊杳無音訊。李女士覺得事有蹊蹺便聯繫了對方,“財務起初‘一口咬定’到賬了,還讓‘我去查查’,才過一天卻告知我‘上面沒有批下來’。”

  出於無奈,李女士撥打了幼兒園總務處的電話,萬萬沒想到,總務處負責人張女士給到的答覆竟是,“按照6750每月的標準收費,學費交二送一,一分不退!”李女士這下納了悶,“這交學費難道是超市買東西,還能這麼收的?”從一開始的“簽字確認”,到如今的“出爾反爾”,2月14日,李女士通過“12345”向長寧區教育部門反饋了此問題。她坦言,幼兒園對學費的處理令她“心很累”。

  帶著李女士的疑問,記者致電了新世紀虹橋幼兒園,總務處負責人張女士接受了記者採訪。首先,張女士向記者解釋了“交二送一”這一説法。她表示,按照現有的民辦教育收費管理辦法,幼兒園擁有自主定價的權利,在已經向上級部門——長寧區教育局備案允許的情況下,採用了“上兩個月課,免去第三個月學費”的方式“按季收費”,每月原先應該收取6750元的費用,平均下來後給了李女士每月4500的“錯覺”。

  至於當日李女士填寫的“退費申請表”,張女士告訴記者,“申請表確有其事,園長也確實簽字了,但簽的是‘同意轉學’,並沒有‘同意退費’,如今這張‘退費申請表’已經在財務處‘擱淺’了。”她認為,李女士的退費訴求有些“合情不合理”,“批不批是上面領導的事,工作人員當時只是給她填了單子,最後按照流程走下來這筆錢沒有通過。”

  對於負責人張女士的回應,李女士表示完全不能接受,“之前幼兒園從來沒告知過家長學費是‘交二送一’的”。面對幼兒園的“出爾反爾”,她也十分氣憤,“那退學費的時候為何要開退費單?為何當時不明説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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