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6日,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汽車專業辦公室對外通報汽車銷售價外收費消費體察情況。
體察人員在暗訪時發現,本市70家汽車4S店普遍存在收費名目繁多、價格不透明、服務名不副實、“打悶包”等現象,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捆綁收費
2016年4月至5月,上海市消保委統一抽調各區縣消保委工作人員及志願者,選擇25個上海市場主流的汽車品牌,對4S店開展抽樣消費體察,模擬消費者到店購車洽談價格環節,比較廠方指導價與實際銷售價格的差異及銷售環節中的各類收費情況,涉及收費項目、收費價格區間、收費服務內容、是否強制收費等4個方面。
體察人員通過暗訪70家汽車4S店發現,做到明示價格的有10家,僅佔此次調查的14.28%,85.72%的經銷商提供的廠方指導價及實際售價間存在較大水分,導致消費者無法客觀比較價格。僅有11家4S店不收取除保險費、購置稅外的其他各類費用,其餘59家4S 店均存在不同程度地加收費用的情況,加收費用從1000元-1.8萬元不等。
此次體察發現,絕大多數4S店在銷售過程中,價格不透明,只有到簽合同的時候,消費者才能搞清楚大概要花多少錢。價格不透明讓消費者難以進行客觀比較,知情權受到了嚴重侵害。體察還發現,高端品牌成為變相強制消費和捆綁銷售的重災區。經銷商收取附加服務的裝潢費,而一旦消費者選擇不裝潢,就不能享受車價大幅優惠,導致消費者為了享受車價優惠變相被收取額外費用。
巧立名目
體察中發現,部分4S店在銷售過程中,巧立名目變相加價。消費者除支付車價、保險、購置稅外,還被要求支付各種名目的價外收費,包括上牌服務費、雜費、綜合服務費、管理費、報備費、檢測服務費等。針對PDI檢測費收費問題,早在2014年,上海市消保委及有關部門曾就此約談個別汽車供應商及其上海經銷商,指出PDI檢測屬經銷商在商品交付前的應盡義務,不應以此為由向消費者收取費用。而此次體察過程中發現,PDI檢測費的收費名目由“PDI檢測費”變為了“檢測服務費”或“雜費”。
整改啟動
從消保委受理的汽車消費者投訴及此次體察摸底調查情況來看,汽車銷售領域的許多收費並不合理。體察中發現,經銷商以低價吸引消費者,變相收取雜費並不是個例,這加劇了汽車銷售市場的惡性競爭,敗壞了4S店的市場信譽。
上海市消保委汽車專業辦負責人建議,行業協會和管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4S店服務項目收費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對消費者舉報的亂收費的4S店,要納入“行業不良記錄”,以規範約束4S店的經營行為;企業也應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完善的服務流程,落實店堂公示明碼標價,全心全意地為消費者服務,真正讓消費者做到“新消費我做主”;消費者也要增強維權意識,購車時要勇於對各類不規範經營行為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