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圍欄本月試點 電子地圖將共享停車信息

2017-04-13 09:10:00|來源:解放日報|編輯:陸晟琦 |責編:劉徵宇

  前天,黃浦區公佈非機動車禁限區域,外灘、淮海路、新天地、豫園等區域均在其中。不少人將這一舉動理解為是黃浦治理共享單車亂投放、亂停放的舉措。

  昨天是禁限區域的首個“執行日”,記者實地走訪了多處,看看禁限效果如何。  

  違騎者不少,目前處罰是酌情處理  

  昨天12時許,記者從陜西南路出發沿著淮海中路往東步行,這條路從陜西南路至西藏南路約2公里,是黃浦區公佈的禁騎、禁投、禁停區域。

  “這裡不能騎車,抓到一次最高要罰款50元。”在淮海路的一個小路口,記者看到違騎者不少,一名交警在兩分鐘內就攔下5輛在機動車道上騎行的共享單車。

  這名交警説,淮海中路(陜西南路至西藏南路段)一直不允許騎車,共享單車出現後,在機動車道上騎車的現象變多了。淮海中路上的每個主要路口,現在都有交警或協管員維持秩序,對違規騎行者,按照相關規定可處50元罰款。

  黃浦交警支隊事故審理大隊大隊長王健表示,黃浦區此次公佈的禁限區域本來就禁限,針對所有非機動車,並非只針對共享單車,只是由於現在共享單車數量較多,這次增加了在這些禁限區域禁投或限投的規定。“因為本來這些區域就不能騎車或限制騎車,自然對這一區域的共享單車投放也應限制。在這些區域禁停與禁騎的規定一直都有,如今我們是加強管理力度。”記者昨天步行在淮海路的兩公里區間,至少碰到三波交警與交通協管員在執勤。

  記者了解到,黃浦區規定,在禁停區域禁止集中投放共享單車;在限制性區域,共享單車投放量不得超過停放站點總量的三成;在適宜停放區域,共享單車投放不得超過停放點總量的六成。

  首個“執行日”,不少市民對這一規定並不了解。一名在淮海路附近上班、騎著共享單車的市民表示困惑:“沒聽説淮海路被劃為禁騎區域啊,難怪今天路上騎車的人變少了。”正是考慮到市民的知曉率可能不高,記者在淮海路上看到的幾位交警,並沒有對騎行者進行當場罰款,大多只是口頭警告,讓騎車者到人行道上推車離開這一區域。“我們要加大宣傳力度,讓更多市民知曉這些規定。其實很多人被我們勸阻後,會主動繞行到可以騎行的支路上。”

  不過,在位於南京東路的禁騎區域,交警對違騎者的處罰力度似乎要加大不少。昨天18時,記者在靠近河南中路的南京東路步行街上,看到四五輛非機動車騎車人被交警攔下,並一一開具罰單。該交警指著路口的“禁騎自行車”標誌説,南京路步行街一直都是明確禁止騎車的,只要有這個標誌的區域都禁騎,但有不少外地遊客和市民不知曉,因此處罰也是酌情處理。“對於確實不了解且改正態度好的市民進行勸告,對於態度惡劣且違反紅燈、越線等規定的就會處罰。”他表示,現在是人流高峰,執法能達到“罰兩個嚇倒一大片”的效果。  

  超出“電子圍欄”會發出警告提示  

  記者發現,在交警執法的同時,一些騎行者的不文明行為仍時有發生。比如,有被攔下的騎行者,在交警面前按指示推著車走到人行道上,但沒推出幾米又在人行道上騎了起來;有的則“躲貓貓”,看到交警過來,就上了支路,然後又繞回到禁騎道路上;還有些騎車人騎到這裡知道禁騎了,就索性把共享車子往路邊一放,淮海路上滿是成堆的共享單車。

  對非機動車亂停放、亂騎行的執法成本高,的確是個難題。王健説,清明假期三天,黃浦對非機動車亂騎行加大處罰,共處罰1500多起,其中六七成是共享單車。對亂騎行執法,現在主要靠增加人力、加大管理與處罰力度。對亂停放,接下來還是希望與共享單車企業一同探索對違停用戶進行處罰的方式。

  其實,共享單車亂停放可能即將從技術上得到解決。已在上海投放4萬輛車的小鳴單車負責人余長標説,小鳴單車已設計出規範用戶停車的“電子圍欄”,用戶在“電子圍欄”外停車,單車會發出警告提示,無法成功鎖車。這一“電子圍欄”本月會在上海市中心進行試點,未來有望推廣。

  黃浦在一些區域設置禁限後,是否會影響到市民出行?“除了淮海中路主幹道以外,其他橫向支路都是可以騎車的,並不影響出行。”一名住在淮海路附近、經常騎自家自行車出門的老爺叔説,淮海中路上本來就沒有設置非機動車道,如果在機動車道上騎車,汽車和自行車近在咫尺,汽車的速度相對快得多,對騎車人來説非常危險。

  在限制投放與停放的人民廣場區域,有市民對禁限表示歡迎,“人民廣場區域過去經常有很多來不及清理的共享單車,擠佔人行道路,走路不得不繞行,不太方便”。  

  電子地圖動態顯示區域內停車點  

  昨天下午,黃浦區相關職能部門、街道負責人與在區域內共享單車投放大戶摩拜單車、ofo  以及小鳴單車負責人召開第三次溝通會,多方協商出加強共享單車管理的新方案。

  區市政綜合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周嵐表示,黃浦有500多條道路,50%以上是中小道路,規劃有1500個停車點,可停放15萬輛非機動車。其中,自行車可停放7萬輛,但大部分是居民的私家自行車。可供共享單車停放的停車位是2萬個,但現在區域內有共享單車3萬輛。黃浦區本身是旅遊大區,人流車流密集,即將到來的“五一”假期預計還會有更多共享單車涌入。目前區內尚有大量亂停放的共享單車,且每天處於流動狀態,黃浦區希望共享單車企業能在未來一週內進行“自我清理”,如果企業無法完成清理,可委託區相關部門代為“清理”。

  黃浦區此前已與共享單車企業進行過協商,昨天不少共享單車企業當場表示支持。黃浦區還與幾家共享單車企業簽訂一份協議書,共享單車投放方承諾遵守禁限規定、加強區域內單車管理等,政府則承諾挖掘更多共享單車停放點、牽頭協商解決共享單車發展中的突出矛盾等。

  區建管委負責人常磊表示,黃浦還將進一步探索與共享單車企業共管共治共享單車的機制。目前,黃浦正在開發電子地圖,可動態顯示區域內非機動車停放點的信息,將共享給共享單車企業,引導他們進行科學合理的投放。  

  專家提出單車法律地位一致性原則

  禁限規定應方便出行

  不能只考慮管理方便

  ■本報記者李蕾  

  對於黃浦區的做法,專家們持什麼態度呢?

  上海政法學院教授、上海市法學會副秘書長湯嘯天認為,對共享單車的管理是新課題,需要理論和實際的探索,黃浦區的做法可以看作是管理共享單車的一種嘗試。

  現在在上海,共享單車的投放量遠超市民私人擁有自行車的數量。劃出一定區域加以限制,也是需要的。但究竟劃到哪,需要探索。前提是,共享單車的管理要和全市各路段是否允許通行的統一規劃相一致。

  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研究員劉遠舉也認同這一觀點。他指出,共享單車和普通單車的法律地位應當一致。對共享單車進行管理是可以的,但應當根據法律來管理。

  湯嘯天認為,黃浦區本來就有禁止騎行、限制騎行的規定,禁止騎行區域應該嚴格執行。限制騎行的路段也應仔細探索,第一考慮數量,第二考慮劃分位置。比如人民廣場地區、豫園商旅區、外灘風景區、田子坊地區、南京路步行街區域、新天地區域等都是限行區域。這些地區要根據不同路段的實際情況,再進一步摸索。如果説,限制的範圍過大,共享單車的效果將大大受到限制;如果限制範圍過小,這些景點的管理會受到影響。現在,黃浦區的做法具有一定探索性,但還需通過實踐不斷完善。

  這一舉措可複製嗎?湯嘯天認為,總體上可以複製。共享單車應當由政府、企業和市民三方合作管理,比如自行車亂丟亂放,需要很大的人工量來整理停放,更需要三方各自遵守規定。管理的原則應當按照交通法規中禁止騎行路段來執行;根據不同路段的人流、車流密集量,以及該路段是否適合騎行來劃分區域。如,外灘機動車道旁邊就是人行道、觀景平臺,有臺階上下,這裡不適合騎行。豫園裏面,有很多小弄堂,雖然車流不密集,但人流密集,如果在豫園裏面騎車、停放,會給遊客帶來不便。他強調,制定共享單車禁行、禁停、禁止投放,應從是否方便市民出行,保持道路安全、暢通出發,而不能從管理方便的角度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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