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三十七次會議審議批准《上海市2017年市本級預算調整方案(草案)》,上海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計由4173.3億元調整為4358億元。
按照《預演算法》規定,對本市2017年市本級預算作如下調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計由4173.3億元調整為4358億元,支出總計由4173.3億元調整為4358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總計由991.1億元調整為1378.9億元,支出總計由991.1億元調整為1378.9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平衡。
市政府副秘書長、市財政局局長宋依佳介紹,財政部核定本市2017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為7111.5億元(其中:一般債務3664.9億元,專項債務3446.6億元)。按照財政部的要求和本市地方政府債券發行規模,本市地方政府債券計劃發行一般債券273.9億元,其中:3年期54.9億元、5年期82.1億元、7年期54.8億元、10年期82.1億元;計劃發行專項債券509.2億元,其中:3年期100億元、5年期154.6億元、7年期100億元、10年期154.6億元。
按財政部下達本市2017年地方政府新增債務限額及規定要求,今年本市安排使用新增債券額度583億元。同時,考慮到各區承擔的市級重大項目建設任務較重,對資金需求較大,本次將新增債券額度全部轉貸區級,用於支持舊區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普通公路建設等重大公益性項目支出,優先保障在建公益性項目後續融資。
按照財政部有關在三年左右完成存量債券置換的工作要求,結合上海實際,今年本市發行置換債券200.1億元(其中:一般債券102.9億元、專項債券97.2億元),按規定全部用於償還區級存量政府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