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急救證 滬一市民地鐵挺身救助外籍男子

2017-05-10 10:17:40|來源:東方網|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我有急救證,請讓我來幫助你!”滬職工地鐵挺身施救

  據《勞動報》報道,前天早高峰,上海軌道交通2號線江蘇路站上演了感人一幕:一名外籍男子突然暈倒在站臺上不省人事,多位市民伸出援手相助,現場做起了心胸按壓搶救。儘管這名男子在送往醫院後最終不治身亡,但我們還是要為敢於挺身而出的熱心施救者鼓掌,另一方面,類似突發事件也提醒人們急救培訓需要加大普及力度,多一些人掌握這些知識和技能,也許就能在關鍵時刻挽回一條生命。

  學的應急技能派上用場

  儘管距離救人已經過去一天,但李琰的心裏仍有些小波瀾。“看到大家一直在微信裏發來鼓勵,真的蠻感動的。”昨天,已經赴外地出差的她在電話裏説道。

  身為80後的李琰,在上海市總工會宣教部從事職工志願者工作。當天早上她乘坐地鐵2號線去上班,在江蘇路站遇到了這個突發情況。“當時有一名姑娘在給他做心胸按壓。”李琰説,眼看著時間一分一秒過去,救援者體力在不斷消耗,繼續下去,心胸按壓會失去作用。於是,曾經接受過急救知識和技能培訓的李琰在人群中站了出來。

  “我有急救證,可以提供急救幫助,你們需要嗎?”在表明瞭救援意願和資格後,李琰加入了急救,開始接手做起了心胸按壓。她説,自己一直在心中默念“一二三四”,雙手重復著按壓動作。約10多分鐘後,專業醫護人員趕到了現場。

  掌握急救知識非常重要

  “之前培訓的時候沒想到會遇上這種情況。”李琰説。當時只是考慮多了解一些急救知識,萬一家中老人有需要,或者遇到一些重大賽事可以當志願者。比起訓練時使用的模擬人,李琰坦言,在面對真實的突發狀況時有些緊張,“當時也沒有多想,就覺得既然學到的知識能救人,那就應該站出來”。

  作為一名提供專業院前急救培訓技能的老師,樓旭鋒告訴記者,根據相關統計,我國每年死於心臟驟停的人數約50萬人,幾乎每分鐘就有1人死亡,在救護車趕到之前,民眾的CPR/AED急救其實是非常重要的。

  “市民自救的重要性絕不亞於入院搶救。”市醫療急救中心辦公室主任錢文雄道出了相同的觀點。他告訴記者,從呼救開始到救護車來,平均反應時間為12分鐘,而黃金搶救時間一般為4分鐘。在他看來,市民自救互救、院前急救、院內搶救,這三環應該環環相扣,“尤其是心跳驟停、出血、呼吸道堵塞之類的,短時間內會影響生命體徵,自救互救就更重要了”。

  除了專業,還需要勇氣

  儘管自救互救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現實生活中,情況並不樂觀。在採訪中,記者隨機進行了微調查,其中約9成市民表示“只在電視裏看到過所謂的急救,對於具體的救援知識、步驟不是很清楚”。

  而樓旭鋒直言:“像李琰這樣受過培訓後勇敢站出來的,確實不容易”。他表示,在這兩年培訓的近500名學員中,遇到突發狀況且又出手提供急救的不到10人。

  樓旭鋒表示,一些簡單的急救培訓門檻不高,只要一兩天就能學會,願意學習及掌握這門技能的人卻不多,類似突發事件提醒人們急救培訓需要加大普及力度,多一些人掌握,也許就能在關鍵時刻挽回一條生命。而在美國的許多地方,警察、消防員、公車司機、校車司機等都需要經過CPR培訓後才能入職;在公共場所最方便的地方,都有AED。通過政府、醫院、急救系統、工廠、商店、學校等多方共同努力,依靠非專業技術人員的積極參與培訓,美國的現場CPR成功率已經接近70%。

  而且,樓旭鋒説自己在上課時常常需要面對這樣的疑問:“萬一沒救活,怎麼辦?”“急救過程中突發了其他狀況,要承擔責任嗎?”

  記者了解到,申城目前已經通過並實施了被譽為“好人法”的《上海市急救醫療服務條例》,其中明確“緊急現場救護將受到法律保護”。在配置有自動體外除顫儀等急救器械的場所,經過培訓的人員可以使用自動體外除顫儀等急救器械進行緊急現場救護。條例強調,緊急現場救護行為受法律保護,對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不承擔法律責任。

  “我有急救證,請讓我來幫助你!”隨著相關配套制度體系的完善及民眾急救知識的普及,在遇到突發情況時,我們身邊能有越來越多像李琰這樣的好心人站出來提供緊急救助。因為,當我們面對的是一場與生命賽跑的比賽時,除了專業,真的需要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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