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行開展行車專項整治 "闖綠燈"也能被罰

2017-05-22 08:51:25|來源:東方網|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閔行開展行車專項行為整治 "闖綠燈"也可能被罰

  據閔行區消息:被稱為“史上最嚴交通條例”實施以來,新條例中明確規定了機動車在人行橫道上必須禮讓行人、在網格線禁止停車區域內不允許停車、在道路導流線內不允許停車。

  但記者在閔行區內多個路口發現,還是會有一些車輛為了在綠燈閃爍結束前儘快通過路口,不顧斑馬線上是否還有行人,不僅絲毫沒有“禮讓”的意識,還會踩油門加速,逼得行人在車流中進退兩難……

  近期,閔行交警開展了針對行車“不禮讓行人”行為的專項整治,同時對駕車市民所關心的相關問題作出解答。

  綠化帶是一個重要“標準”

  “闖綠燈”行為是指雖然信號燈為綠燈時,但在交通擁堵的情況下駛入交叉路口,這樣可能會造成更加堵塞交通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機動車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以外等候,不得進入路口。

  近期,閔行交警開展了“不禮讓行人”行為的專項整治。早高峰時段在滬閔路蓮花路路口短短半個小時內,交警就開出了5張因“不禮讓行人”的罰單。

  不過也有司機疑惑:機動車綠燈時讓行行人,究竟是停車等候,還是減速慢行?是不是只有要有行人在斑馬線上,機動車就不能行駛?警方表示,當行人經過斑馬線時,車輛需停車等候;而行人經過一條車道後,該條車道上的車輛可以通過。當駕駛員行經斑馬線時,如果有多條車道,行人經過一條車道後,這條車道上的車輛即可繼續通行。

  市交警部門明確指出,以非機動車道綠化帶延伸而出的直線作為行人進入過街斑馬線的“標準”,當行人尚未跨過這一虛擬的延長線時,車輛可自行通過,但當行人已經越過這一線路進入斑馬線,車輛必須停車讓行。同時,轉彎車輛也遵守同樣的規則。

  “機動車不讓行行人”違法處罰不輕

  過去,不少駕駛員以為在行人通行時不讓行,最多算是“不文明行為”,不會構成違法。其實,機動車未按規定讓行行人不僅是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還將受到嚴厲處罰。據悉,自從新條例實施以來,閔行交警每天都會對滬閔路蓮花路路口配置6名警力進行執法,其中“不禮讓行人”的違法糾違數量總量已經達到360余起。根據相關條例,交警根據駕駛員不同的違法情況,處以100元至200元罰款並扣3分的處罰。

  包括車輛經過交通信號燈或交通標誌控制的交通路口、十字路口遇有行駛方向路口交通堵塞時,還繼續駛入路口;前方處於綠燈狀態,將車停在路口畫有黃色網格線(禁止停車區)範圍內的,此種情況屬於“闖綠燈”和綠燈情況下的直行車輛,沒有讓行上一個紅綠燈期間內,遺留在路口中間的對面路口開過來的左轉彎車輛先走,這些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

  而對於這些違法行為的處罰也可謂“不輕”。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記3分,罰100元。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記3分,罰100元。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記3分,罰100元。

  不過在重罰的同時,部分司機也表示,一些路口右轉車輛通行時間較短,有時如果行人陸續穿越馬路,幾乎整個綠燈期間都無法過馬路,只能等下一次交通燈變化:“如果行人也能看看綠燈,比如綠燈已經開始倒計時,行人能否再等等,這樣既安全,也能把時間分給駕駛員一些。”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