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勞動報》報道,“六一”節來臨之際,一項旨在加強困境兒童權益保障的政策在滬出臺。市政府昨日頒布的《關於加強本市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上海將著力完善困境兒童保障體系,確保三類困境兒童在基本生活、基本醫療、義務教育、司法保護等多方面的權益。
據了解,該“實施意見”將困境兒童分為三類,對於因貧困或病殘而陷入困境的兩類兒童,依託本市既有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制度框架,通過充分用足並不斷完善相關政策,落實保障工作;對於因監護缺失、監護不當、不法侵害而陷入困境的兒童,予以重點聚焦,切實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確有必要時,這類困境兒童將由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救助保護機構予以臨時監護、照料,或由相關部門幫助委託,落實臨時生活照料。為此,“實施意見”還為這類兒童專門建立了安全保護機制,確保兒童遭受監護缺失、監護不當、不法侵害時,第一時間發現報告、干預處置、落實保護和照料,並對違法行為予以懲處,必要時依法撤銷有關監護人的監護資格。
該意見明確,要落實並完善分類保障政策,保障困境兒童的基本生活、基本醫療,強化教育保障、落實司法保障,加強殘疾兒童福利服務。同時,不履行監護職責且經公安機關教育不改的生父母、養父母,將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