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嚴查水務違法 拒不改正將“按日計罰”

2017-06-02 12:30:23|來源:新華網|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上海嚴查各類水務違法 拒不改正將“按日計罰”

  日前,上海市水務局向上海北方商城有限公司發放了《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對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違法行為,擬處以罰款人民幣45萬元的行政處罰。據悉,這是上海水務部門貫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組涉及水務執法的反饋意見,實施新修訂的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後,首批以更嚴標準處罰的排水單位。

  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從事工業、建築、餐飲、醫療等活動的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然而,記者從上海市水務局執法總隊了解到,上海北方商城有限公司今年4月12日才獲發排水許可證,一年的許可有效期內,其施工期間的泥漿水經沉澱後可排入市政管網,可其位於金昌路、景泰路一帶的工地早在今年春節後就已開始施工,並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這意味著,該單位可能有兩個多月處於無證排放污水的狀態。

  “以前的處罰標準相對較低,對部分企業缺乏足夠的威懾力。”上海市水務局執法總隊執法監察科科長董大維表示,新修訂的《上海市水務局上海市海洋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在罰款數額上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在原有裁量基準下,排放污水水質超標對單位最多處10萬元以下罰款,而新修訂的裁量基準不僅可以吊銷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而且可以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若構成犯罪的,還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此次裁量基準的修訂對“從輕處罰”的考量從嚴掌握,並適當提高了“從重處罰”的幅度。

  對無證排水、向城鎮排水管網傾倒施工泥漿、在城鎮排水設施覆蓋範圍內未納管排水、雨污混排等違法行為,逾期不改正的,一律予以頂格處罰,許多違法行為的罰款“天花板”從10萬元升至了50萬元。

  增加監管的威懾力,僅靠一罰了之遠遠不夠,還需要監管部門持續的、不定期的監督執法。2016年6月,上海市水務局執法總隊對上海極富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在建設虹橋核心區北05地塊項目期間未取得排水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違法行為責令其改正,並作出罰款人民幣12.24萬元的行政處罰。然而,2017年3月,執法人員在淮虹路執法檢查中發現,上海極富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仍未取得排水許可證。經調查,2016年年底,上海極富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虹橋商務區北05地塊項目的開發部人員集體離職,且後續繼任人員又經過多輪調動,甚至在執法人員現場調查時,其開發部負責人剛剛應聘到崗,完全不知道其2015年5月開工的項目至今還未取得排水許可證。5月16日,執法部門向上海極富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發出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擬對其作出罰款人民幣50萬元的頂格處罰。5月22日,上海極富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取得了施工項目的排水許可證,目前該案仍在後續辦理過程中。

  屢教不改的“老油條”未來罰兩次可能還不夠,還將面臨更嚴格的處罰。據透露,新出臺的《上海市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近日施行,排水戶排放的污水超出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對其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也就是“按日計罰”。

  控源截污是水環境治理的主要措施之一,今年截至4月底,上海水務執法部門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從嚴查處各類排水違法行為,已對排水違法行為立案246件,處罰金額661.9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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