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確定首批國企混改員工持股試點

2017-06-16 08:06:06|來源:文匯報|編輯:彭麗 |責編:王然

  記者15日獲悉,上海市國資委官網發佈《關於本市地方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第一批員工持股試點的通知》。《通知》稱,經研究確定,上海電氣國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齊程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久事智慧體育有限公司、上海新金橋環保有限公司等4戶企業,列入上海市地方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第一批員工持股試點名單。

  這4家企業所屬的企業集團,分別是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錦江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上海久事(集團)有限公司、上海金橋(集團)有限公司。

  《通知》要求,各試點企業要嚴格按照文件規定,加強組織領導,進一步細化完善員工持股方案,制定員工股權管理規則,嚴格開展審計評估工作,做好合法性合規性審核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規範履行職工民主程式和企業內部決策程式,及時辦理産權變更、工商變更和備案報送手續。

  各企業集團和區國資委要加強指導協調,跟蹤指導試點企業依法規範操作;加強檢查監督,及時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糾正不規範行為;及時對員工持股試點工作進行階段性總結,重要問題應及時向市國資委報告,確保試點工作穩妥有序、依法規範推進。

  為確保員工持股試點的規範推進,今年1月,市國資委發佈了《關於本市地方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首批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提出成立員工持股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同時遴選5-10戶企業開展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首批試點。不過,上海也提出,在企業申報後,要按照“統籌平衡、成熟一戶開展一戶”的原則,由市國資委確定開展員工持股首批試點的企業名單。

  根據《實施方案》,市屬一級企業原則上暫不開展員工持股試點。沒有納入試點的國有控股企業,不得自行組織實施員工持股。

  而要成為試點企業,必須同時滿足4大條件:主業應處於競爭行業和領域的競爭類企業;股權結構合理,非公有資本股東所持股份原則上不低於10%,且公司董事會中有非公有資本股東推薦的董事;企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健全,董事會運作規範高效;企業營收和利潤90%以上應來源於其所在出資監管機構一級企業的外部市場。

  《實施方案》也特別指出,要優先支持那些人才資本和技術要素貢獻佔比較高的轉制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服務型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

  上海是地方國資重鎮,2016年上海地方國有企業實現營業收入3.1萬億元、利潤總額3058億元、資産總額16.8萬億元,均排名全國省市和計劃單列市之首,分別約佔全部地方監管企業總量的1/6、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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