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黃浦老城廂整治做到三個"100%" 政府與居民攜手整治
這幾天,家住復興東路404弄9號的劉美娣阿婆正收拾家當,為幾天后的搬遷做準備。到本月底,404弄小區156戶居民將全部暫時搬離,黃浦區會對這處老舊小區啟動整體改造,包括拆除違法搭建、房屋加固修繕、改建與新增廚衛設施等。
復興東路404弄小區,為上世紀60年代建造的小梁薄板結構的公房,有公共廚房但無衛生設施,居民居住環境較差。不少居民搭建了違建,主要用來燒飯、洗澡與上廁所。
在今年啟動的黃浦老城廂綜合環境整治中,工作人員發現這處小區違建多達227處、5100平方米,再加上房屋年久失修,存在嚴重消防安全隱患。要消除這些隱患,首先要拆除違建。考慮到這些違建內都是居民生活所需的廚衛設施,黃浦區希望能在拆違同時同步推進民生工程,為居民改建與新建廚衛設施等。
不過,這樣的工程此前在不少小區的實際推進中並不順利。404弄倒是個例外,從今年4月下旬政府徵詢意見到居民簽約同意搬離,僅用了1個月,且實現了居民“100%同意、100%簽約、100%搬遷”的三個“100%”。
原來,這次政府的主動作為遇到了居民的自願自治。在政府徵詢意見之初,小區中不少居民就自發組成“遊説隊”對周圍鄰居做動員。住在12號的居民小臧就是“遊説隊”中的一員,她與父母、丈夫帶著8個月大的兒子住在這裡。小臧説,她和不少居民去看一街之隔的聚奎新村小區,那裏的老房子去年被政府整體改造後,完全變了模樣。得知404弄會被改造,小臧他們就開始挨家挨戶地動員。
小東門街道相關負責人介紹,推進此次復興東路404弄改造工作,是按照“群眾自治”的方式:在向居民宣傳“違章必須拆除”、“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必須消除”前提下,聽取居民意願改造意見;居委會通過召開座談會等方式,發動居民自己討論如何在“違章必須拆除”的前提下,進行生活條件的改善,引導居民統一思想;通過樓組長、積極分子、志願者等,遊説居民配合政府改造工程;由區房管局牽頭,制定改造基本原則;將基本原則向居民公告,組織居民簽約與全部搬離過渡。正是採用了“居民自治”的方式,改造前期工作推進非常順利。
在短時間內,實現全體租賃戶100%書面表達希望改造的意願、100%簽署《搬離確認書》、100%騰空房屋、搬離原址。
據悉,拆違後,此次整體改造工程將利用部分公共部位改建緊湊型獨用廚衛,實現管道煤氣入戶等小區內建設綜合配套設施,力爭到2018年6月工程竣工,當年年底前實現居民回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