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車新規下月實施 不得強制搭售

2017-06-27 09:02:35|來源:解放日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售車新規下月實施 不得強制搭售保險及配件

  購車族將迎來一個利好消息,從7月1日起,新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將正式施行。新規打破了4S店“一店一品”的限制,嚴禁強制搭售汽車配件及保險。

  購車不必到4S店

  一直以來,汽車銷售都採取“品牌授權銷售單一體制”。4S店拿到某品牌的授權,再專門銷售該品牌的車輛。而新規實施後,銷售汽車不再以獲得品牌授權為前提,實行授權銷售與非授權銷售並行,推進多樣化銷售模式。也就是説,同一家4S店,可以銷售不同品牌的汽車。而且,汽車超市、汽車賣場、汽車電商等將成為合法、合規的銷售形式。這意味著,以後消費者買車可以有更多的選擇了,不是只能去4S店買了。

  另外,消費者在買車時,最頭疼的是要被“遊説”購買車內裝飾、配件、保險等,而且很多時候屬於捆綁銷售,要是不買的話很難提到車或者享受不到優惠車價。隨著新規的實施,這些情況也將得到改善。新規明確規定:供應商、經銷商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産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這樣一來,消費者只要選擇自己需要的保險、配件購買就行,遇到捆綁銷售的情況,可以向工商部門進行投訴。

  隱形消費仍將存在

  新規還明確,經銷商應當在經營場所以適當形式明示銷售汽車、配件及其他相關産品的價格和各項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額外費用。不少消費者盼望著購車成本會下降。不過,業內人士表示,隨著新規實施,未來加價不會再明目張膽,但隱形消費仍會繼續。

  業內人士指出,實際上現在4S店賣車的利潤並不高,甚至有的在賠本賺吆喝,而加價或者裝潢和售後都是4S店盈利的主要手段,新規一下將這些砍掉,4S店肯定會想出應對之策。比如,購車合同中不會再出現“加價提車”、“搭售裝潢”之類的內容,但會把這些內容放到自願的欄目裏,“誘導”消費者簽字同意,如果不同意的話,就不給優惠了,而且提車週期還會加長,最終消費者還是會選擇妥協,保險也是如此。

  至於打破4S店的壟斷,該人士指出,就目前而言,諸如汽車超市、汽車賣場、汽車電商等銷售模式還在培育階段,4S 店仍然是消費者購車的最主要渠道。而且一旦某家4S店銷售其他品牌汽車的話,原來的汽車品牌廠商就不會再給更多的政策支持,優惠幅度自然會受到影響,降低購車成本也無從談起。因此,新規實施短期內對市場不會有太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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