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滬新能源車免費牌照“照舊送” 需信用狀況良好
市政府辦公廳昨天發佈通知,擬調整由市發改委、市經信委等七部門制訂的《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2016年修訂)》(簡稱《暫行辦法》),以進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促進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
《暫行辦法》在兩方面作出調整,其中包括調整市財政補助政策以及調整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申請流程。根據通知,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汽車,按照《暫行辦法》有關標準核定本市財政補助金額。上海對單車財政補助金額,不超過單車可獲得中央財政補貼額的50%。通知還表示,汽車生産廠商申請中央財政補助,可向市經信委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據介紹,上述事項自2017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上述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仍按照《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這也意味著購買新能源汽車還能享受免費專用牌照政策。因為《暫行辦法》明確,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用於非營運,且個人消費者名下無在本市註冊登記新能源汽車的,可以免費申領專用牌照額度。
《暫行辦法》適用的消費者,包括個人用戶和單位用戶。其中,個人用戶包括本市戶籍居民;在本市服役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最近24個月內連續在本市繳納社保滿一年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並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臺居民、華僑及外籍人員。
此外,《暫行辦法》對申請享受相關政策的個人用戶和單位用戶都提出了“信用狀況良好”的要求。信用狀況良好是指個人或單位用戶在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上未記載相關失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酒駕醉駕信息;欠繳各類社保、稅費信息;從事非法客運信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逃票信息;不執行生效判決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