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記者從國土資源部了解到,為構建購租並舉的住房體系,穩定房地産市場,近日,國土部、住建部聯合印發《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選擇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廈門、武漢、合肥、鄭州、廣州、佛山、肇慶、瀋陽、成都等13個城市開展試點。按照工作計劃,試點城市于2020年底總結試點工作。
國土部相關負責人表示,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可以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緩解住房供需矛盾,有助於構建購租並舉的住房體系,建立健全房地産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有助於拓展集體土地用途,拓寬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增收渠道;有助於豐富農村土地管理實踐,促進集體土地優化配置和節約集約利用,加快城鎮化進程。
方案中明確了試點地區的具體要求,把握“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以構建購租並舉的住房體系為方向,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推進集體土地不動産登記,健全服務和監管體系,促進建立房地産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項目用地應當符合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村土地利用規劃,以存量土地為主,不得佔用耕地。
同時,試點地區探索租賃住房監測監管機制。集體租賃住房出租,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租賃合同約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體租賃住房,不得轉租。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監測、指導、監督機制,防止租金異常波動,維護市場平穩運行。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告訴記者,“從此類試點城市名單來看,基本上和此前首批租賃市場發展的試點城市名單一致,這也是為了讓此類城市具備一個更好的發展基礎,尤其是通過此類用地政策的推進,更好地理順此類城市當前的用地關係,對於平衡用地結構、積極為租賃産品提供租賃用地支持等都能發揮較好的作用。”
針對試點方案,嚴躍進進一步分析認為,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還將産生三方面積極效應,“第一是有助於發揮此類集體建設用地的價值,租賃市場的發展成為盤活此類用地的一個很好渠道。第二是通過發展正規的租賃市場和産品,也有力地打擊了此類區域部分小産權房等租賃行為。第三是通過發展租賃市場,形成更為科學的社區建設,有助於此類區域後續規劃。”
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分析認為,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需要政府及市場共同努力,提供更多房源,提高租住品質和居住體驗,提升租賃權益,才能真正培養起國民的租住觀念,實現“租購並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