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審議上海市高等教育促進條例草案 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舉行殷一璀主持
高校辦學自主權如何擴大?績效工資制度怎樣設計才夠科學?高層次人才不足的問題怎麼破?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昨起召開,審議《上海市高等教育促進條例(草案)》。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殷一璀主持會議。
會上,市教委主任蘇明作了關於《上海市高等教育促進條例(草案)》的説明並解讀,市人大教科文衛委主任委員陳克宏作了有關條例的審議意見報告。據悉,《上海市高等教育促進條例(草案)》是2017年市人大常委會立法正式項目,是落實中央和市委相關精神,服務於上海“四個中心”、自貿試驗區和科創中心建設等國家戰略的一項重要舉措。《條例(草案)》堅持以問題為導向,以促進為宗旨,立足上海高等教育發展的需要,共六章50條,
包括總則、規劃與評價、依法辦學、社會力量參與、統籌與保障以及附則,主要是規範發揮規劃在高等教育發展中的引領作用、強化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和教育教學品質評價、明確高校辦學目標和依法辦學的具體措施、規定社會力量參與高等教育的支持政策、細化政府統籌與保障的具體措施等五方面內容。
在下午的分組審議中,有的委員提出,既要把本市在促進規劃落地、擴大辦學自主權和保障高等教育發展中好經驗好做法上升為制度規範,又要保持改革創新的活力,給高等教育的進一步發展留有空間。有的委員提出,要將高校在發展中的規劃權限、辦學規模、學科設置等問題的權力來源和劃分梳理清楚。有的委員建議,希望在人員編制上能夠給學校更多的自主權,優化地方高校職稱比例,注重發揮教代會和學術委員會的作用。有的委員提出,高等教育要重視人的發展,注重學生能力的培養,以及學校軟實力的建設,這些在條例中也應有所體現。此外,與會者還就民辦高校的財政扶持、高校資源與社區共享、成人教育的規範問題提出意見建議。
會議還聽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唐周紹所作的關於《上海市農村集體資産監督管理條例(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並對該《條例(草案)》(修改稿)進行了審議;聽取並審議了相關人事任免案。
會前,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還聽取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賈東明所作的關於民法總則的專題講座。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鐘燕群、徐澤洲、沙海林、蔡達峰、鄭惠強、吳漢民、洪浩、薛潮參加會議。副市長彭沉雷,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