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滬食藥監通告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
圖説:涉事食品之一 圖片來自網絡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佈的《關於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7年第135號)和《關於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7年第139號),涉及本市3家食品生産經營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貿有限公司(進口商及經銷者)銷售的巧貝特巧克力味裹衣夾心餅乾(花生醬味)
(一)食品名稱:巧貝特巧克力味裹衣夾心餅乾(花生醬味);規格型號:180克(20克×9)/盒;生産日期:2016年9月1日;標稱生産企業:PTMAYORAINDAHTbk(製造商),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貿有限公司(進口商及經銷者);不合格項目:過氧化值(以脂肪計)。
(二)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貿有限公司停售、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産品,並要求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採取必要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確保食品品質安全,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如下:
1、沒收違法所得667.02元;
2、罰款(人民幣)99000元。
二、上海柏麗食品有限公司在京東(網站)商城銷售的巧貝特巧克力味裹衣夾心餅乾(花生醬味)
(一)食品名稱:巧貝特巧克力味裹衣夾心餅乾(花生醬味);規格型號:180克(20克×9)/盒;生産日期:2016年9月1日;標稱生産企業:PTMAYORAINDAHTbk(製造商),尤益嘉(上海)食品商貿有限公司(進口商及經銷者);不合格項目:過氧化值(以脂肪計)。
(二)經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上海柏麗食品有限公司在採購巧貝特巧克力味裹衣夾心餅乾時有進貨查驗記錄,能如實説明進貨來源,案發後立即通知下架並召回不合格産品,積極配合調查取證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如下:沒收庫存及召回的巧貝特巧克力味裹衣夾心餅乾共14盒。
三、1號店商城內發從食品專營店銷售的糖醋蒜米
(一)食品名稱:糖醋蒜米;商標:大同江;規格型號:150g/袋;生産日期:2017-04-03;標稱生産企業:丹東大同江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項目: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
(二)經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查,遼寧省丹東市內發從貿易有限公司在1號店商城入駐設立“內發從食品專營店”,1號店運營方紐海電子商務(上海)有限公司已依法履行了查驗義務,並如實向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供了內發從貿易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店舖服務協議等材料。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責令1號店運營方紐海電子商務(上海)有限公司對入駐商家銷售的上述不合格食品採取緊急下架處理,並通知入駐商家檢驗不合格情況,要求組織召回不合格食品,進行原因排查和整改。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7日
(公開範圍: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