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出臺加快文化創意産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

2017-12-15 09:22:23|來源:文匯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關於加快本市文化創意産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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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加快本市文化創意産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現將全文刊發如下:

  文化是城市建設的靈魂和根基,是提升城市吸引力、競爭力、影響力和軟實力的核心要素。文化創意産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柱産業,是推動上海創新驅動發展、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動力。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國家“十三五”時期文化發展改革規劃綱要》,貫徹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上海市“十三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堅持文化強市,加快建設國際文化大都市,大力提升城市文化軟實力,現就加快本市文化創意産業創新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文化自信,推進文化創新發展、繁榮興盛,緊緊圍繞國際文化大都市建設的戰略目標,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道路,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壯大市場主體,創新生産機制,提升産業能級,鼓勵創新創造,促進融合發展,培育新型業態,改善服務環境,完善政策保障,在産業結構優化升級、城市核心功能增強中體現文化創意産業新作為,進一步提升城市的經濟創新力、産業競爭力和文化軟實力,解決好城市發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為建設“四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邁向卓越的全球城市提供強大的産業條件。

  (二)發展目標。

  發揮市場在文化資源配置中的積極作用,推動影視、演藝、動漫遊戲、網絡文化、創意設計等重點領域保持全國領先水準,實現出版、藝術品、文化裝備製造等骨幹領域跨越式發展,加快文化旅遊、文化體育等延伸領域融合發展,形成一批主業突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骨幹文化創意企業,推進一批創新示範、輻射帶動能力強的文化創意重大項目,建成一批業態集聚、功能提升的文化創意園區,集聚一批創新引領、創意豐富的文化創意人才,構建要素集聚、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夯實國際文化大都市的産業基礎,使文化創意産業成為本市構建新型産業體系的新的增長點、提升城市競爭力的重要增長極。未來五年,本市文化創意産業增加值佔全市生産總值比重達到15%左右,基本建成現代文化創意産業重鎮;到2030年,本市文化創意産業增加值佔全市生産總值比重達到18%左右,基本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文化創意産業中心;到2035年,全面建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文化創意産業中心。

  (三)産業體系。

  著眼建設城市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城市産業升級和城市定位更新,以人的創造力為核心,借力“互聯網+”新動能,拓展“文化+”新思維,走出上海文化創意産業內涵深化整合、外延融合帶動的發展新路。內部整合文化、創意、科技、資本、製造等要素,鞏固提升上海文化創意優勢産業,重點發展創新先導型、內容主導型、智力密集型、資本密集型的産業類型,著力提供傳統性、大眾化、多樣性的文化創意內容和服務,打造創新驅動、結構完整、代表先進文化生産力的現代文化創意産業體系和市場體系。外部把握文化創意産業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趨勢,以文化創意為引領,實施文化創意內容牽引和傳播渠道再造戰略,加快文化科技、文化金融融合創新,加快培育紅色旅遊、演藝旅遊、體育傳媒、文化裝備、城市規劃、田園觀光等融合業態,推動本市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體現國際文化大都市魅力,打造全産業鏈、多向度服務、代表卓越的全球城市發展方向的現代文化創意産業體系和市場體系。

  二、著力推動文化創意重點領域加快發展

  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優化文化創意産業結構佈局,以重點領域的跨越式發展助推文化創意産業全面發展。

  (一)建設全球影視創制中心。

  將影視産業作為上海文化創意産業發展的著力點,煥發中國電影發祥地新活力,振興上海影視産業,構建現代電影工業體系,推進全球影視創制中心建設。

  1.構建影視産業目標體系。推出一批價值內涵與藝術品格相統一的優秀劇本,加強影視劇本扶持,著重扶持重大革命和歷史題材、現實題材、農村題材,著重扶持原創,著重扶持計劃在重要時間節點播出的選題項目。出品一批代表性作品,爭取“上海出品”作品數量位列全國前茅。集聚一批製片、後期製作、發行等領域標杆性企業。做強一批優勢院線,加快藝術、教育特色院線發展。建成一個現代化、前瞻性、支撐影視生産鏈的影視製作基地,催生一系列創新技術,佔領影視製作技術高地,發揮重大載體帶動作用。凝聚一批領軍性人才,孵化一批新生代人才。引入一批國際性教育機構,加快産學研用一體化發展。搭建一系列國際性平臺,做大做強專業節會。

  2.優化影視産業扶持機制。在深化落實上海電影發展促進政策的基礎上,用好電影扶持專項資金,加大對産業載體建設、産業融合發展、産業技術研發創新的支持力度,加大對優質電影創作、攝製、發行、放映企業的支持力度。重點培育一批技術領先的影視後期製作企業,支持企業參與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加大對藝術、教育等特色院線的支持力度,支持發展細分人群專業影院和創新放映方式的新型院線。引導製作企業合理安排影視劇投入成本結構,優化片酬分配機制。推動相關地區結合本地區實際試行影視製作扶持政策。支持開展影視完片保險和製作保險等新型業務。

  3.提升影視産業鏈發展能級。打造“1+3+X”發展格局,建設松江大型高科技影視基地,構建人才培養孵化類、影視製作投資類、影視取景拍攝類等3類特色影視攝製服務功能區,整合若干影視産業資源。推動建設大型綜合性影視活動中心。挖掘衍生産品市場潛力,健全影視作品授權交易模式,大力發展影視品牌授權和形象行銷,鼓勵企業參與影視作品後續運營。

  (二)打造亞洲演藝之都。

  激勵創作、鼓勵演出、繁榮市場,推動全市演藝創作從“高原”走向“高峰”,向世界呈現中國元素、講述中國故事,著力打造亞洲演藝之都。

  4.提升創作演出能力。支持國有及民營文藝院團開展主題創作,重點扶持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反映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藝術精品。實施上海首演計劃,用好中國上海國際藝術節、上海之春國際音樂節及上海白玉蘭戲劇表演藝術獎評選等平臺,鼓勵國內外知名院團和藝術家將原創作品的全球首演、國內首演放在上海。繼續鼓勵中國上海國際藝術節扶青計劃和上海之春國際音樂節新人新作評選活動,辦好上海市新劇目展演、小節目展演、優秀民營院團展演等具有影響力的展演活動,為藝術人才提供創作交流平臺。

  5.優化演藝設施佈局。重點支持環人民廣場演藝活力區等8個演藝集聚區建設,加快形成演藝産業集聚效應。推動九棵樹(上海)未來藝術中心建設,打造“南上海的藝術名片”。盤活現有演齣劇場資源,做大做強各具特色的駐場品牌,鼓勵發展具有文化旅遊特色的演藝産品。全面推廣“上海藝術商圈”合作模式,鼓勵商業綜合體引進創新演藝項目。支持和鼓勵社會資本新建、改建劇場和演藝空間。

  6.培育優秀演藝市場主體。繼續深化國有文藝院團“一團一策”分類改革,增強國有文藝院團市場競爭力。開展重大題材藝術創作生産,打造上海優秀演藝作品的都市經典版和國際國內巡演版。鼓勵國有演藝機構引入社會資源,組建混合所有制演藝聯合體。支持民營文藝表演團體發展,定期組織民營院團長培訓。支持和鼓勵各類演出經紀機構健康發展。依託國際劇協,深化上海戲劇在創作、表演、理論研究等領域的國際交流。用好自貿試驗區文化市場開放政策,引進知名演藝集團和演出經紀機構。鼓勵保險機構開展針對演藝産業的知識産權侵權保險、演藝完工保險和損失保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特定演職人員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業務。

  (三)建設全球動漫遊戲原創中心。

  深挖動漫遊戲産業市場發展潛力,強化原創內容創作,加快“走出去”和“引進來”步伐,逐步形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動漫遊戲原創中心。

  7.提升動漫遊戲原創能力。實施中華創世神話和中國經典民間故事動漫創作、原創藝術類精品遊戲推優扶持工程。用好動漫遊戲扶持資金,加大對原創動漫遊戲精品和優秀動漫遊戲企業的扶持力度,對入選中國民族網絡遊戲出版工程、國家動漫建設和保護計劃等國家級重大項目,以及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等國家級重大獎項的原創作品給予獎勵。對符合條件的新辦動漫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優惠政策。

  8.深化動漫遊戲公共服務。加快上海網絡遊戲出版申報服務平臺建設,完善動漫技術設備和公共技術平臺支撐服務體系建設,有效降低企業成本。引導促進動漫遊戲會展平臺發展,活躍動漫遊戲及衍生産品消費。加強移動終端動漫標準應用推廣,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建設。在全市規劃建設若干特色鮮明的動漫遊戲特色小鎮。

  9.加快全球電競之都建設。鼓勵投資建設電競賽事場館,重點支持建設或改建可承辦國際頂級電競賽事的專業場館1至2個,規劃建設若干個特色體驗館。發展電競産業集聚區,做強本土電競賽事品牌,支持國際頂級電競賽事落戶。促進電競比賽、交易、直播、培訓發展,加快品牌建設和衍生品市場開發,打造完整生態圈,為國內著名電競企業落戶紮根營造良好環境。

  (四)鞏固國內網絡文化龍頭地位。

  把網絡文化産業作為驅動上海文化創意産業創新發展的新動能,培育新供給、促進新消費,帶動傳統産業轉型升級,夯實國內領先地位。

  10.實施網絡文化提升計劃。提升中國(上海)網絡視聽産業基地服務能級和集聚效應,辦好中國網絡視聽産業論壇。依託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大學等大學的科技園,引導領軍企業聯合中小企業和科研單位佈局創新鏈,加強關鍵技術研發、産業融合探索、商業模式創新。支持優秀健康原創網絡劇、網絡電影、網絡音樂、網絡演出、網絡表演等在滬製作發行。

  11.培育網絡文化龍頭企業。著力扶持一批網絡文學、網絡視聽等優勢領域領軍企業,解決重點企業發展中遇到的難點和突出問題。鼓勵全國知名網絡文化企業落戶,設立研發中心、實驗室、技術研究院等機構。建設2至3傢具有強大實力和傳播力、公信力、影響力的新型主流媒體集團。

  (五)深化國際創意設計高地建設。

  發揮創意設計貫穿于經濟社會多行業多領域的特點,強化創意設計的引領和支撐作用,提高創意設計産業整體效益和國際競爭力,加快實現由“中國製造”向“中國創造”轉變。

  12.建設國際設計之都。做強工業設計,倡導“大工業設計”理念,加強工業設計戰略趨勢研究及行業標準制定,加強共性技術和新材料、新工藝研究,推動虛擬(增強)現實、人工智能、網絡協同、增材製造等技術應用,重點佈局中國工業設計研究院、江南智造等。做優建築設計,大力發展規劃諮詢、概念設計等高價值環節,優化建設工程管理模式,探索建築師負責制。大力推進綠色設計發展,重點佈局環同濟設計創意集聚區、8號橋等園區,推進中國室內設計周落戶,推進與國際室內建築師/設計師團體聯盟(IFI)業務深度合作。做大服務設計,推進交互設計理念提升和手段創新,創新集成設計、環境設計、流程設計,提升智慧生活設計。做實廣告設計,提升廣告創意創新能力,培育具有國際化服務能力的大型廣告企業集團,拓展新型廣告媒介和數字化精準行銷,推動新型展示技術應用。

  13.建設國際時尚之都。加強時尚服裝、飾品産業原創設計、工藝改進、品牌定位和商業模式創新,重點佈局環東華時尚創意産業集聚區、上海國際時尚中心等公共載體。支持貴金屬首飾、寶玉石、陶瓷等工藝美術業規模化、精品化發展,重點佈局世界手工藝産業博覽園、上海木文化博覽園等公共載體。聚焦東方文化特色的護膚、彩粧産品和環保可降解的護理、洗滌産品,大力發展符合東方文化特質的美麗産業,重點佈局以“東方美谷”為核心的“一核二片五聯動”美麗健康産業集群。打造以海派傢具、家紡龍頭企業為主體的時尚家居産業集群。大力發展智慧可穿戴設備、智慧健身運動器材等,培育時尚數碼産業集群。培育促進時尚消費,把上海時裝周打造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中外時尚設計師集聚平臺、時尚品牌國內外發佈推廣平臺和時尚産業“亞洲最大訂貨季”平臺。加強上海時尚之都促進中心等平臺建設。推進時尚設計諮詢、貿易流通、時尚傳播、流行趨勢和指數發佈等時尚服務業發展。

  14.建設國際品牌之都。以“誠信立本、科技創新、品質保證、消費引領、情感維護”品牌經濟五要素為核心,構築多層次品牌經濟發展體系,加快從産品經濟向品牌經濟轉型,培育一批文化創意品牌。把握加入聯合國創意城市網絡契機,塑造上海全球創意城市品牌。著力建設張江、漕河涇、虹橋、臨港等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産業集群(區域)品牌,實現産城融合發展。培育産品(企業)品牌,鼓勵文化創意企業參加品牌培育試點示範,提升企業品牌建設能力。落實部市合作協議,推進特色産業小鎮命名工作,開展“上海設計”“上海製造”“上海服務”第三方認證試點。推進專業諮詢機構為企業提供品牌戰略管理、行銷策劃等服務。

  15.建設國際會展之都。保持本市會展規模世界領先水準,繼續提高會展業市場化、專業化程度。吸引一批行業影響力強、帶動效應顯著的國際知名品牌展會落戶,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上海展會自主品牌,辦好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大力提升在滬舉辦的國家級展會的能級和水準。積極吸引國際會展相關組織在滬設立機構,吸引國際知名會展企業落戶,提高本市經國際組織認證的展會和機構數量。鼓勵本市展館通過輸出品牌、管理和資本等形式,完善運營機制,加強品牌管理,提高運營效率,發揮國家會展中心輻射帶動作用。

  16.建設信息技術支撐高地。加強雲計算、大數據、虛擬(增強)現實、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新興信息技術在文化創意産業應用軟體中的融合應用,提升文化創意産業應用軟體的易用性、功能性、可靠性、安全性。聚焦數字版權保護、隱私保護、網絡與信息安全監測等關鍵技術,加快文化創意産業信息安全軟體研發及産業化。

  (六)構建出版産業新格局。

  加快傳統出版産業數字化轉型發展步伐,全面提升出版、印刷、發行整體水準,著力構建與中國近現代出版發祥地和傳統出版重鎮地位相適應的出版産業新格局。

  17.推進傳統出版轉型升級。推進全市層面古籍、科技、少兒、音樂、美術、教育、社科人文、外文教材等出版産業集群建設,提升上海出版全國影響力。深化上海世紀出版集團改革,有效整合編、印、發産業鏈及其周邊資源,打造面向全國的閔行七寶世紀出版園創新創業孵化基地,實現傳統文化傳承和藝術品業務板塊跨越式發展,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步伐。加強校、區合作,支持上海印刷專科學校與奉賢區規劃建設南上海出版園。支持品牌民營出版機構落戶,鼓勵民營出版機構與上海國有出版單位深度合作。

  18.加快數字出版産業發展。大力實施出版行業“互聯網+”戰略,推進內容編輯、複製加工、傳播、管理等全流程數字化建設,發展版權交易、知識付費服務模式,打造《辭海》數字出版發佈雲平臺。大力發展綠色印刷,繼續全面實施學前、中小學教科書綠色印刷。推進按需印刷生産線規模化、市場化運作,制定圖書按需印刷標準。

  19.推動實體書店升級發展。落實《關於上海市支持實體書店發展的實施意見》,加快建立佈局合理、結構優化、業態多元、充滿活力的新型實體書店發展格局。推動本市高校校園實體書店全覆蓋。

  (七)構建國際重要藝術品交易中心。

  發揮藝術品産業在傳承歷史文化和推動業態創新中的帶動作用,形成上海藝術品産業整體優勢,努力把上海建設成為世界重要藝術品交易中心之一。

  20.優化藝術品産業格局。加快推進浦東外高橋、徐匯濱江藝術集聚區建設,支持藝術類文化創意園區發展,鼓勵舉辦環藝術院校藝術集市。支持上海藝術博覽會、西岸藝術與設計博覽會、上海大學上海美術學院全國高等美術教育成果系列展等本地藝術博覽會發展,支持全國性藝術展覽落戶發展。推進市藝術品行業協會、市文物藝術品拍賣行業協會建設。支持在滬發展的藝術品拍賣機構做大做強,鼓勵代理制畫廊發展。深化朵雲軒等國有藝術品拍賣機構改革。支持各類畫廊參加國內外知名藝術博覽會,鼓勵國際知名機構、藝術家等攜海外藝術精品來滬辦展。

  21.鼓勵藝術品業態創新。大力發展藝術品電子商務,重點培育在線藝術品展示、交易、拍賣、定制等新業態。推進第三方鑒定評估平臺建設,支持本地金融機構與專業鑒定評估平臺加強合作,穩步推進藝術品質押融資、藝術品消費分期付款等金融服務。支持藝術品物流、倉儲、保險等專業配套服務發展。

  22.促進藝術品貿易便利化。爭取自貿試驗區開放政策試點,引進國際知名藝術機構、拍賣公司和藝術博覽會,對世界頂級藝術博覽會來滬舉辦展示交易會給予通關便利及保證金減免等優惠政策。探索試點延長藝術品暫時進口貨物通關單證有效期相關政策。拓展徐匯西岸藝術品保稅展示功能。對符合國家出口退(免)稅規定的藝術品,按規定實行退(免)稅政策。

  (八)加快實施文化裝備産業鏈佈局。

  將實施文化裝備産業鏈佈局作為發展先進製造業和新興戰略性産業的組成部分,促進科技在文化創意領域的應用和推廣,有效提升文化創意領域技術裝備國際化水準。

  23.完善文化裝備産業功能佈局。加快上海國際高科技文化裝備産業基地建設,提升自貿試驗區文化裝備應用示範平臺服務能級,推動相關工業園區轉型升級,打造“一基地、一平臺、多園區”的文化裝備産業空間佈局。集聚一批國內外知名企業,重點支持在滬設立地區總部和研發中心。深化與國際機構的合作,引進和舉辦具有國際頂尖水準的文化裝備展會和論壇活動,舉辦上海國際文化裝備博覽會。將文化裝備産品納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培育一批知名集成産品供應商。

  24.提升文化裝備技術創新能力。鼓勵研發具有自主知識産權、引領新型文化消費的可穿戴設備、智慧硬體、沉浸式體驗平臺、應用軟體及輔助工具,推進智慧製造、增材製造、人工智能、機器人等先進技術成果服務應用於文化創意內容生産,加快先進舞臺設備、新型影院系統等的集成設計和市場推廣。鼓勵本市文化裝備項目申報上海市高端智慧裝備首臺突破和示範應用專項。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文化裝備産品列入《上海市創新産品推薦目錄》,按照《上海市創新産品政府首購和訂購實施辦法》進行採購。建設上海文化裝備測評中心,開展相關國家標準試點。建立上海國際文化裝備産業聯盟,推動在海外中國文化中心建立文化裝備示範體驗廳。

  三、構建現代文化市場體系

  完善産品和要素市場建設,加強産品流通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市場監管體系,加快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誠信守法、監管有力的現代文化市場體系。

  (一)增強市場主體發展活力。

  25.做強做優各類市場主體。深化國有文化創意企業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造,培育一批主業突出、市場競爭力強的國有大型文化創意企業集團,保持全國同行業領先地位。提升民營文化創意企業競爭力,重點支持“專、精、特、新”中小文化創意企業發展,打造一批民營文化創意“小巨人”企業。大力發展演藝經紀、版權代理、評估鑒定、推介諮詢、擔保拍賣等各類文化創意仲介服務機構,支持影視金融、網絡票務、數據分析、市場行銷等專業服務企業發展。推動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將部分行業管理、服務職能轉移或委託行業組織行使。

  26.加大市場主體培育力度。建立更加開放透明的文化市場準入管理模式,引導各類資本進入文化創意産業,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引進一批文化創意跨國公司地區總部,按照《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的要求,落實資金獎勵、出入境便利等鼓勵政策。鼓勵各區積極引進龍頭企業落戶,對設立地區總部、板塊業務總部、研發中心、實驗室、技術研究院等給予政策支持。鼓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對符合條件的小微文化創意企業,落實稅費減免、社會保險費補貼等優惠政策,降低小微文化創意企業成本。建立健全上海文化企業十強、上海文化企業十佳和上海文化創業年度人物等推優扶優機制。

  (二)加大重大項目推進力度。

  27.發揮重大文化項目的産業帶動作用。加快推進博物館、圖書館、劇場、展覽展示場館等文化項目建設,完善佈局,為相關産業發展提供空間。

  28.提升文化創意園區發展能級。深化部市共建,強化上海張江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上海)、上海張江國家數字出版基地、中國(上海)網絡視聽産業基地、金山國家綠色創意印刷示範園區、上海國家音樂産業基地、國家級文博創意産品開發生産基地、中廣國際廣告創意産業基地、江南智造等國家級基地的引領示範作用。支持南上海文化創意産業集聚區建設。加快市級文化創意園區專業化、品牌化、特色化發展,實現園區品牌輸出。加強市級文化創意園區和示範樓宇、示範空間的規劃建設和認定管理。支持符合條件的現有市級文化創意園區、新增重大文化創意園區開展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小微企業孵化、貸款擔保等專業服務應用推廣。推動建設市文化創意園區行業協會。

  29.加強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打造文化“眾創空間”“創新工場”等新型創業服務平臺,推動研發、生産、技術、諮詢、交易、展示、評估、物流、貿易等各類産業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探索試行文化創意服務券等方式,提供專業化定制服務,促進文化創意公共服務平台資源使用。利用市場化機制,採取補助、創投引導、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大公共服務平臺扶持力度,服務文化創意企業降低運營成本。

  (三)加快金融服務體系創新。

  30.發揮産業基金撬動放大效應。加快建設政府資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的文化産業創新創業投資母基金和新媒體發展投資母基金。鼓勵有條件的各類資本創設文化創意産業投資基金。

  31.構建文化創意投融資體系。完善文化創意産業“補、貸、投、保”聯動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文化創意産業。支持文化融資擔保機構模式創新,推動文化小貸公司建立快速服務機制和便捷融資渠道。發揮市中小微企業政策性融資擔保基金的撬動作用,為文化創意企業提供增信服務,引導商業銀行加大對文化創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

  32.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完善文化資産評估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文化創意金融産品和服務,探索開展無形資産質押和收益權抵(質)押貸款等業務。建立文化創意企業上市掛牌儲備庫,鼓勵文化創意企業利用多渠道上市掛牌。支持中小文化創意企業集合發行企業債券等債務融資工具。支持有條件地區率先創建國家文化金融合作試驗區。規範上海文化産權交易所發展。

  (四)提升文化創意節展活動影響力。

  33.鞏固重大節展活動國際領先地位。鞏固和提升上海國際電影電視節、中國上海國際藝術節、中國國際數碼互動娛樂展覽會等在國際同類活動中的領先地位。辦好F1中國大獎賽、上海ATP1000網球大師賽、上海環球馬術冠軍賽、國際田聯鑽石聯賽、上海國際馬拉松賽、上海國際芭蕾舞比賽、上海國際小提琴比賽等重大賽事活動。對重大節展活動加大投入力度,實施“一會一策、一展一策”,打造重點領域的全球交易平臺,為境內外供應商和採購商提供便捷服務,提升對國內外文化資源和要素的配置能力。

  34.提升區域性重點節展匯聚能力。發揮市場機制和跨領域帶動作用,提升中國國際動漫遊戲博覽會、上海書展、中國上海國際童書展、上海旅遊節、上海時裝周、上海雙年展、上海科技節等文化展覽展示活動的社會影響力。引進國際頂級文物藝術品展會,鼓勵社會力量舉辦特色藝術節慶活動。

  (五)擴大對外文化貿易。

  35.加強出口引導激勵。完善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重點項目認定管理。鼓勵通過新設、收購、合作等方式對外投資,在境外收購文化創意企業、演齣劇場和文化創意項目實體,在境外設立演藝經紀公司、藝術品經營機構、文化經營機構。鼓勵文化創意企業借助電子商務等新興交易模式開拓國際業務,培育發展文化創意跨境電子商務。

  36.提升貿易服務能級。加強國家對外文化貿易基地(上海)、國家版權貿易基地(上海)、上海文化貿易語言服務基地、上海自貿試驗區國際藝術品交易中心等平臺建設,提升上海國際電影電視節國際影視市場、中國上海國際藝術節演出交易會等平臺功能。籌建上海文化貿易海外促進中心,鞏固歐美傳統文化貿易海外市場地位,加快拓展“一帶一路”文化貿易市場,依託“歡樂春節”“上海文化海外行”和“一帶一路”聯盟等平臺推動文化貿易發展。對國有文化企業從事文化出口業務的編創、演職、行銷人員等,不設出國(境)指標,簡化因公出國(境)審批手續,落實出國一次審批、全年有效。

  (六)促進大眾文化消費。

  37.優化文化消費條件。落實國家《關於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産品開發的若干意見》,積極開展試點工作。推動文化元素融入商業業態,鼓勵把文化消費嵌入各類消費場所,支持文化綜合體建設,支持社會力量在大型商業綜合體、中心城區戶外空間舉行藝術展覽和演出活動。創新消費信貸産品,推動文化消費線上線下融合創新,鼓勵開發新型文化消費金融服務模式。推動互聯網公共上網服務場所、歌舞和遊藝娛樂場所等傳統文化消費升級,支持文化消費新業態發展,加快文化衍生業態創新。增加針對老年人群的文化創意産品有效供給。

  38.營造文化消費環境。完善公益性專場演出、營業性演出低價票及學生公益票等補貼政策,多渠道鼓勵市民文化消費,推進國家文化消費試點城市建設,構建社會、企業、市民、政府“四位一體”的文化惠民新模式。鼓勵結合各類節慶、展覽活動,推出一批主題鮮明的文化消費活動品牌。鼓勵經營性文化設施、大型文藝院團、旅遊景區(點)等提供優惠或免費的公益性文化服務,對符合條件的演出場所、電影放映場所、民營博物館、實體書店等加大扶持力度。規範文化票務市場,加強行業自律。

  (七)推進“放管服”改革。

  39.提升政府服務文化創意企業水準。成立上海市文化創意産業促進會,配備專門工作力量,健全協調溝通機制和專業服務體系。推進文化領域有序開放,在互聯網、文化、文物等專業服務業爭取更多的擴大開放措施先行先試。嚴格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應該下放的審批堅決下放,堅決取消不必要的審批、辦證規定,便利企業有效經營。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依法向社會公開,公佈目錄清單,目錄之外不得實施行政審批。探索創新監管方式,營造公平競爭環境,進行審慎有效監管,積極防範風險。完善文化創意大數據平臺,提供“一體化、一站化”網上審批服務。通過第三方服務平臺,為入駐上海的文化創意企業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營造法治化、國際化、市場化的營商環境。

  40.提升知識産權保護水準。鼓勵文化創意企業申報國家和本市知識産權領域試點、示範及優勢企業認定,在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方面給予支持。完善版權綜合服務體系,推進全國版權示範單位、示範園區建設,打造集成式版權公共服務平臺。建立知識産權侵權查處快速反應機制,推進知識産權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審判機制,積極發揮上海知識産權法院作用。將侵犯專利、商標、版權等行為信息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完善影視作品等的知識産權保護機制,加大對産品版權、商標權、姓名權和名稱權等的綜合保護力度。加強對文化創意企業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推進建立文化創意企業商標品牌工作指導站。

  41.提升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水準。創新文化市場監管方式,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文化市場信用體系,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完善紅名單、警示名單和黑名單制度。

  四、引導資源要素向文化創意産業集聚

  完善文化經濟政策,有效引導資金、土地、人才等資源集聚,減輕文化創意企業負擔,進一步保障市場主體的創意創新活力。

  (一)發揮財政資金引導和杠桿作用。

  42.加大財政支持力度。進一步發揮市級宣傳文化專項資金、市促進文化創意産業發展財政扶持資金、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等專項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加大財政資金投入,突出重點項目扶持力度。規範各級各類文化創意産業發展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加大對關鍵領域、薄弱環節、重點區域的支持力度。

  43.創新財政資金扶持方式。充分發揮文化創意産業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撬動社會資本投入。對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為經認定的上海市文化創意産業示範園區內的中小文化企業提供擔保所發生的代償損失,可按照《上海市關於深入推進文化與金融合作的實施意見》給予一定比例的補償。支持文化創意領域創新産品首次應用和研發設計成果應用。將上海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務中的藝術教育項目納入地方終身教育體系。鼓勵相關區結合自身定位,因地制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二)合理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44.落實各項稅收扶持政策。落實中央關於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和文化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落實企業改制重組涉及的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國家關於對重點鼓勵的文化産品出口退(免)稅政策和跨境服務零稅率或免稅政策、關於宣傳文化增值稅和小微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試點開展文化創意領域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認定,對經認定的文化創意企業,按照規定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創意和設計費用,執行稅前150%加計扣除政策,其中科技型中小企業可按175%加計扣除。鼓勵文化創意企業申報新辦軟體企業,按照規定享受“兩免三減半”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自貿試驗區有關進口稅收政策,對區內註冊的文化創意企業進口自用設備屬於目錄範圍內的,享受免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等相關優惠。

  45.規範收費行為。落實國家相關政策,規範廣告領域文化事業建設費徵收,不得在廣告媒介單位和戶外廣告經營單位以外違規擴大徵收範圍。清理其他不合理收費。

  (三)加強建設用地保障。

  46.優化土地資源供給。優先保障新增文化創意産業項目土地供應,其中營利性文化事業項目使用文化用地的,可以協議出讓方式供地;文化創意産業項目使用工業、研發總部用地的,可以“帶産業項目”掛牌方式供地。在新增經營性用地出讓中,通過出讓前的規劃實施評估,按照區域文化設施配置情況,優先配建文化類公共設施。

  47.合理利用存量用地。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合作利用工業廠房、倉儲用房、傳統商業街等存量房産、土地興辦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土地用途和使用權人可暫不變更。利用劃撥方式取得的存量房産、土地興辦文化創意産業,連續經營一年以上,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按照劃撥土地辦理用地手續;不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採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重點文化創意産業項目,經相關土地出讓協調決策機構集體決策,土地價款可按照有關規定分期繳納,最長時間不超過兩年。在符合城市規劃和建設規範、不影響相鄰關係及嚴守安全底線的前提下,鼓勵存量文化創意産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48.落實土地處置和建設保障政策。推進落實以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處置國有文化企業的劃撥土地使用權,明確市、區利益分配辦法、轉增國家資本的出資主體及後續管理要求。引導社會力量投資興辦劇場、博物館、美術館、文化創意園區等文化創意産業基礎設施,鼓勵各級政府給予用地等政策支持。

  (四)強化人才隊伍支撐。

  49.大力集聚海內外優秀人才。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推進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建設的實施意見》,出臺關於進一步深化文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建成國際文化大都市建設的實施意見。加大文化創意人才引進力度,落實海外高層次文化創意人才引進政策,簡化外籍高層次文化創意人才永久居留證件和人才簽證辦理程式。探索建立高端人才醫療保障機制,以購買服務形式指定若干家高水準醫療機構,提供便捷、舒適、高端的醫療服務。探索將文化創意産業重點專業納入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重點專業和緊缺專業目錄,享受居住證積分加分等政策。加大對青年文化創意人才的人才公寓、公租房保障力度。做好國家和上海層面重點文化創意人才選拔工作,深入實施上海青年文藝家培養計劃,推進青年高端創意人才、優秀女設計師選拔和培養計劃。根據産業發展的需要,將緊缺急需的文化創意相關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列入上海職業技能補貼培訓目錄。針對“高峰人才”,研究實施個性化、針對性人才政策。關注“海漂”文化人才,加強文化人才權益保護。

  50.優化人才培養和激勵機制。依託高等院校設立一批高層次文化藝術人才工作室和緊缺藝術人才創新工作室,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文化創意企業聯合共建人才實訓基地。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培育、引進知名文化創意人才培訓機構。促進文化領域非學歷教育培訓市場規範發展。鼓勵文化創意企業以知識産權、無形資産、技術要素入股等方式,加大對骨幹人才的激勵力度。推進用人制度改革,推進完善文化人才分類評價。

  各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對文化及其相關産業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對文化創意産業的工作要求上來,根據本意見,結合職責分工,抓緊制定實施方案和配套措施。進一步強化市委宣傳文化主管部門在文化創意産業發展中的牽頭領導和督察職責,發揮市文化創意産業推進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等職能,加強重大事項決策研究,制定産業政策規劃,規範專項扶持資金管理,開展産業監測統計,推動文化創意園區融合發展。進一步完善工作推進機制,發揮文化創意産業政府主管部門的産業推進作用,強化政策支撐,明確責任分工,有序有力有效推進各項工作。發揮市、區兩級積極性,統籌資源,加強聯動,形成合力。有關部門要對落實本意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分析,確保落實到位。

  201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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