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力度加大 銀信通道業務迅猛增長

2017-12-28 09:07:00|來源:中國證券報|編輯:陸琲嘉 |責編:劉徵宇

  銀監會12月22日發佈《關於規範銀信類業務的通知》(簡稱“《通知》”),將嚴格穿透管理、實質風險管理、對手方的名單制管理,嚴格將監管檢查等落到細節上。業內人士認為,近年來,隨著通道業務佔比較高的銀信類業務迅猛增長,其中的風險隱患逐步顯現,《通知》的公佈消除了之前的監管盲點,將進一步規範銀信通道業務和商業銀行行為。

  銀信通道業務迅猛增長

  中國信託業協會披露的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第三季度末,全行業的信託資産餘額24.41萬億元,比二季度末的23.14萬億元增加了1.27萬億元,環比增長了5.47%,同比增速高達34.33%;事務管理類資産(含通道業務)餘額為13.58萬億元,佔比55.66%;特色業務方面,銀信合作餘額為5.43萬億元,佔總資産規模的22.27%,相比二季度末的5.16萬億元環比增長了5.28%。

  業內人士指出,銀行利用信託通道規避監管要求或實現資産虛假出表的行為也時有發生。銀監會上週五表示,近年來,通道業務佔比較高的銀信類業務增長較快,存在一定風險隱患,《通知》的制定係基於對銀信類業務,特別是銀信通道業務予以規範的考量。

  具體來看,《通知》明確將銀行表內外資金和收益權同時納入銀信類業務;規範了銀信類業務中商業銀行和信託公司的行為,要求商業銀行在銀信類業務中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將穿透原則落實在監管要求中,並在銀信通道業務中還原業務實質,同時要求銀行對信託公司實施名單制管理,綜合考慮信託公司的風險管理水準和專業投資能力,審慎選擇交易對手等;對信託公司來説,《通知》要求其不得接受委託方銀行直接或間接提供的擔保,不得與委託方銀行簽訂抽屜協議,不得為委託方銀行規避監管要求或第三方機構違法違規提供通道服務,不得將信託資金違規投向房地産、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股市、産能過剩等限制或禁止領域等。

  監管力度加大

  華創債券團隊認為,《通知》的下發預示著銀信合作再收緊,監管細則落地加速,各類資管行業的業務規範將逐步統一。目前銀監會正在加速彌補之前監管制度的短板,規範銀行業務,預計未來相關監管機構也會出臺細則對券商、基金、保險行業的業務進行規範,市場需要正視監管收緊的態度並適應業務逐步調整合規的過程。此次銀信業務新規對通道類業務影響最大,體現出主動管理業務的監管方向也十分清晰,未來主動管理業務調整亦不可避免。

  興業研究指出,《通知》的下發旨在進一步堵住銀信通道規避監管的“口子”,全面規範通道業務。雖然之前的“三三四”檢查對於通過多層嵌套和通道業務規避監管的行為進行了整治,但是並未對銀信業務進行專項整治,金融機構彼時對於銀信業務具體交易結構的監管規定仍然存在理解上的分歧;資管新規則主要針對資管業務和資管資金的多層嵌套和通道業務,並未規範表內資金。本次《通知》擴大了監管口徑,將上述監管“口子”進一步堵住,表明監管層全面規範通道業務的決心。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對於信託資金投入房地産、股票等領域並非一概禁止,關鍵在於理解其“是否違規”。

  聯訊證券李奇霖認為,《通知》強調銀信不能通過抽屜協議或回購等“假出表”來規避監管,在財産權信託被納入銀信合作範圍後,過去引入第三方代持或對接理財,利用財産權信託暫時出表再回購等方式在嚴監管環境下將難以持續;《通知》中對於存量違規業務提出補提資本金和撥備的要求,疊加資管新規等監管影響,銀行表內資本充足率的考核壓力將顯著增大,銀行要麼發行二級資本金,要麼進一步壓縮廣義信貸中的同業項,廣義基金的流動性將進一步收縮;《通知》一方面對銀信通道提出進一步監管要求,另一方面提出落實已有監管細則的措施,信託通道業務將進一步被壓縮,同時銀行行為將更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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