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航空集團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更名

2018-01-05 16:02:59|來源:東方網|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完成公司制改制並正式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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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30日,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如期完成公司制改制並領取新的《營業執照》,正式更名為中國東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這標誌著東航集團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國資委對國有企業改革作出的部署,在全面深化改革方面取得新突破,東航集團正式由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

  公司制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效組織形式,是建立中國特色現代國有企業制度的必要條件。習近平總書記所作的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要完善各類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加快國有經濟佈局優化、結構調整、戰略性重組,促進國有資産保值增值,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有效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國務院辦公廳于2017年出臺《中央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實施方案》,要求中央企業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部署要求,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制工作,以此推動國有企業政企分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準。

  東方網記者了解到,在國資委部署、指導、推動下,為規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優化國有資本佈局結構,完善企業體制機制,東航集團及時研究制訂集團層面的公司制改制方案。改制方案明確了改制方式、産權結構設置、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治理安排、勞動人事分配製度改革等事項,形成了新的公司章程。根據國資委《關於中國東方航空集團公司改制有關事項的批復》,改制後的中國東方航空集團有限公司由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68億元。

  在剛剛過去的2017年,國家首批推進的“七大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在東航實現首家“落地”。此次東航集團的公司制改制,體現了治理結構與黨的領導以及企業運行的有機融合、協調推進,體現了黨的領導融入企業治理結構這一重大變革。改制完成後,將有助於東航集團進一步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靈活高效的市場化經營機制,不斷朝著“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的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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