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城嚴查“高架變道不打轉向燈”

2018-01-15 09:00:12|來源:東方網|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滬嚴查“高架變道不打轉向燈” 已查處2300多起

  據上海發佈,市公安局交警總隊説,高架道路“變道不打轉向燈”嚴重影響相鄰車道正常行駛的其它機動車,極易引發交通事故。自去年12月以來,本市交警高架支隊採取“固守”+“巡邏”的方式,對高架道路上“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的違法行為不間斷開展集中打擊,目前共查處相關違法2300余起。詳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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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1日上午10時,高架交警在逸仙高架西側場中路上匝道附近,採用“固守”+“巡邏”的執法模式,一小時的時間內共查處變道不打轉向燈交通違法20余起。一些駕駛員被攔下時甚至沒有意識到自己違法。

  一輛黑色的現代牌轎車變道時沒有打轉向燈,高架交警隨即上前進行攔截。駕駛人吳某停車後竟一臉迷惑地詢問交警:“我沒有違法啊,你們交警幹嘛把我攔下來?”交警讓駕駛人回看了執法記錄儀的錄影,並對吳某處以100元,記1分的處罰。

  隨著交通大整治的推進,大部分的駕駛人都能遵守規定,文明駕駛,但還是有少部分駕駛人為了貪圖方便,隨意變道,甚至變道不打轉向燈。高架交警介紹,可能許多駕駛人會覺得變道不打轉向燈是一個小的違法行為,但是在高等級道路,尤其像城市快速路這樣車速比較快的道路上,這樣的一個“小違法”可能會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還是希望廣大駕駛人遵守交通法規,莫以違法小而忽視,等到釀成大事故就追悔莫及了。

  在高架道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很多都是因為駕駛人違法變道造成的。如果在行駛過程中需要變道,一定要仔細觀察相鄰車道是否空閒,在不妨礙其他車道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應事先開啟相應的轉向燈,確認預變車道上安全的時候,再輕打方向變道,變道切忌猛打方向盤。

  據悉,隨著交通大整治的進一步推進,高架交警部門將繼續保持整治力度不減,始終加大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提醒每一位市民,不要心存僥倖違法,要守法才能確保安全。

  法條連結《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

  (一)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掉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

  (二)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

  對於實施“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的”違法行為人,處以100元罰款,記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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