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交警:面簽綁定非本人機動車可網上銷分

2018-02-26 09:24:37|來源:東方網|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非本人機動車網上也可處理扣分 “上海交警APP”撤回發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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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警APP此前發佈的公告已被撤下。

  2月24日中午,上海交警APP發佈公告,稱3月1日起,綁定的非本人機動車的記分違法行為,當事人必須前往窗口處理。然而24日深夜,公安部交管局發文表示:通過面簽備案後,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交通違法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可以通過線上自助處理。隨後,上海交警APP撤下了原本的公告,被指“朝令夕改”。

  24日中午,市民登錄“上海交警”APP可以看到一條彈出的公告:根據公安部有關規定要求,自2018年3月1日起,通過上海交警APP進行違法處理時,須符合以下情形:1、本人名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2、非本人機動車(須綁定)的不記分違法行為。其他情形,請當事人前往相關交警支、大隊違法受理窗口處理。

  按照此前“上海交警”APP的試行規定,從去年5月25日起,已經進行實名認證、面簽綁定的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是可以通過APP線上處理包括記分在內的交通違法行為的。這條公告無疑收緊了線上處理交通違法的尺度。

  而根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昨晚的回應,這次的變化在於,在原有可以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部署,需要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駕駛人可通過“交管12123”APP進行。駕駛人可自主選擇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或者通過“交管12123”備案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備案後,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

  新增這一功能後,駕駛人既可以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交通違法行為,也可以通過“交管12123”足不出戶自助處理,為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查詢和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提供了方便,減少了群眾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排隊等候的時間和出行成本。同時,通過實名備案非本人名下機動車,還可有效遏制“黃牛”通過買分賣分非法牟利。

  事實上,早在去年5月的更新中,上海交警APP已經提前一步,將線上代扣分制度完善,實現了實名備案後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

  24日晚,公安部交管局權威信息發佈之後,記者再次登錄上海交警APP,發現此前的彈出公告已被撤下。

  記者就此詢問上海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根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有關要求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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