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徐匯檢察機關依法打擊涉“克隆計程車”違法犯罪
來滬打工的刁某購買了輛“克隆計程車”,攬客途中將兩名在人行橫道正常行走的行人撞死,刁某駕車逃逸。日前經徐匯檢察員起訴,徐匯法院以刁某犯交通肇事罪,依法判處刁某有期徒刑6年。
刁某聽説在滬開計程車能賺得不少錢,但自己的駕駛證在2015年因酒駕被暫扣。在朋友介紹下,刁某向他人購買了一輛噴塗藍色聯盟車身式樣的“克隆計程車”,選擇在晚上駕車在本市接客做生意。
去年11月5日淩晨5時許,刁某駕駛著“克隆計程車”外出攬客,載客行駛至漕溪北路南丹路口時撞倒了2名正常行走的行人。緊急停車後,刁某並未主動撥打報警或救援電話,而是先讓車內兩名乘客先行離開,再分別打電話向朋友聶某、張某求助,隨後選擇駕車逃離現場,最終被撞倒的兩名行人經搶救無效死亡。經事故調查認定,刁某在通過路口時違反交通信號規定,並且在發生事故後駕車逃逸,其行為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唯一原因,被撞兩名行人在人行橫道正常行走,無違法行為,刁某承擔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刁某與張某、聶某等人一同商量事故善後處理,幾人先用彈弓將“克隆計程車”的擋風玻璃破壞,使其形似被人打砸,再將車輛開至青浦區某修理廠翻修,意圖以此掩蓋交通事故。因害怕修車路上被警察盤查,刁某還更換了車輛的車牌,將更換下來的車牌扔進蘇州河。據汽車修理廠工作人員回憶稱,刁某一行將車輛開進修理廠,謊稱車輛是與他人打架時被敲壞的,要求儘快把車修好,還提出了將車輛停放在廠房內部、遮住車輛牌照等要求。
聶某、張某在得知刁某有可能駕車撞擊行人致人死亡後,便勸説刁某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去年11月5日下午,刁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向警方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
徐匯警方在辦案中深挖線索、順藤摸瓜,今年1月一舉破獲了“克隆計程車”犯罪團夥,抓獲朱某、鄭某、張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該團夥中有專人負責提供偽造的車輛牌照、頂燈、計價器、服務卡、營運證、計程車發票等全套改裝物品,有負責二手車回收、改裝環節,還有負責尋找下家客戶進行“克隆計程車”銷售。
徐匯區檢察院依法對被告人刁某提起公訴,經徐匯區法院審理後認為,刁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負事故全部責任,且在交通肇事後逃逸,情節惡劣,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處刁某有期徒刑6年。
今年3月,徐匯區檢察院對警方後續抓獲的涉“克隆計程車”案件的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全部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