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破解健身設施供給不足矛盾
社區配套體育設施能否滿足市民需求?體育健身指導服務發揮的作用如何?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昨天聽取和審議《關於檢查本市貫徹實施〈上海市市民體育健身條例〉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上海貫徹實施條例的情況良好,全民健身總體發展水準、國民體質達標率、國民體質綜合指數均走在全國前列,但同時也存在著場地設施供給不足、健身設施開放不夠、健身服務指導水準不高等問題。
2000年12月,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上海市市民體育健身條例》。今年,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將檢查本市貫徹實施《條例》情況列為重點監督工作,但《條例》關鍵條款的執行情況卻讓人擔憂。
《條例》第19條規定,公共體育場館應當全年向市民開放,每週累計開放時間不得少於56個小時,法定節假日和學校寒暑假期間應當延長開放時間。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毛放在審議時認為,不少市民都遇到過想去游泳,卻發現場館挂出“設備維修”招牌;想去身邊的學校操場運動,卻總是看得到進不了的問題。
據統計,2016年底,本市人均體育場地面積1.83平方米,低於京津粵蘇等省市。執法檢查組認為,中心城區健身場地設施供需矛盾尤其突出。一些居民住宅區未按《條例》要求,與住宅區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體育健身設施。此外,一些公共體育場館未做到全年向市民開放,每週累計開放時間少於56個小時。受安全管理人員工資等因素影響,部分學校積極性不高,開放設施情況不均衡。
執法檢查組建議,要以社區為重點,大力推進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落實城市社區體育設施建設用地定額指標,新建居住區要按標準同步配套健身相關設施,老舊小區要通過改造、補建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設非標準體育場地設施。
執法檢查組還認為,要進一步推進“制度+科技”,提高公共體育設施共享度和服務水準。張辰委員在審議時表示,目前“互聯網+體育設施”的服務新模式已出現,在24小時全天候提供體育鍛鍊的同時,也要考慮安全以及衛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