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對非法社會組織整治專項行動將延續至年底

2018-07-04 09:00:46|來源:解放日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本市對非法社會組織的整治專項行動將延續至年底 非法社會組織竟利用國家戰略斂財

  一些非法社會組織利用“一帶一路”“軍民融合”“精準扶貧”“鄉村振興”等國家戰略騙錢斂財,有的冠以“中國”“中華”“國際”等字樣開展活動。還有一些“山寨社團”名稱與境內登記的社會組織相似,卻未在境內依法登記,而跑到香港登記,並冠以協會、學會、聯合會、促進會等名稱在境內外開展活動。

  今年4月以來,在大調研過程中,市民政局接到舉報,迅速聯合市公安局對這些非法社會組織開展整治專項行動。記者昨天從市民政局獲悉,專項行動將延續至年底。截至目前,全市受理查處17家非法社會組織,其中對家百濃兒童中心、青年徽商協會等非法組織予以勸散,對非法組織上海市品牌服務促進會涉嫌非法斂財行為,聯合公安機關予以進一步查處。

  追查“離岸社團”非法活動

  據介紹,本市登記註冊的社會組織1.5萬餘家。今年本市社會組織登記增速明顯,上半年新增1000多家,增速達8%以上,超過年均6.5%增速。

  “社會組織生長出來,要在健康環境下運行,才能成為上海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市民政局副局長蔣蕊説,一些社會組織沒有業務主管部門,登記管理部門要跨前一步,使其運作合法合規。

  市民政部門最近發現,上海市品牌服務促進會這一非法社會組織,打著“一帶一路”建設的幌子組織高峰論壇,向許多企業邀約。有企業為了在論壇上作主題發言,向促進會交了8萬元。市民政部門和公安部門配合,對這一非法斂財行為進行查處,目前進入公安刑事偵查階段。

  目前非法社會組織主要有兩大類:一是未經民政部門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以及被撤銷登記後繼續以社會組織名義活動的組織,也包括籌備期間開展籌備以外活動的社會組織;二是未經登記、備案,擅自在境內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等境外非政府組織。對於在香港登記的“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等,相關部門通過“香港政府一站通”官網進行數據比對,查詢境外登記信息的組織,依據《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相關規定,移交公安部門負責監管和執法。

  據介紹,市社會團體監察總隊共受理社會組織違法非法案件21件,比去年同期增長50%。市民政部門表示,對非法社會組織在邊打邊治邊建的過程中,要加快完善舉報投訴、公開曝光等長效監管機制。

  清理整頓“僵屍”社會組織

  本市還對“僵屍”社會組織開展清理整頓專項行動。這類社會組織名存實亡,常年不開展活動,通過登記的住所、備案的負責人、業務主管單位均無法與之取得聯繫。

  據介紹,去年以來,市民政局下決心對此開展清理整頓行動。本市已依照法定程式對350家多年未開展活動的“僵屍”社會組織實施分類清理處置。一些社會組織被激活,一些社會組織被登出。從清理處置的類型看,社會團體有73家、民辦非企業單位274家、基金會3家;從清理處置結果看,實施撤銷登記行政處罰的266家,約談訓誡後社會組織主動辦理登出登記的72家,社會組織整改後重新納入日常監管的有10家。

  做善事不能僅憑一腔熱情

  “做善事光有愛心不夠,依法合規的慈善活動才能更持久。”蔣蕊説,今年,她在網上看到一則信息後留了個神,滬上一家知名企業擬通過公益跑形式為自身的一公益項目籌集善款。她將信息轉給相關部門調查後發現,企業明顯違反《慈善法》有關公開募捐規定。市民政部門主動約談當事人,制止了這項活動。她還談到,一些並未註冊的“社會組織”等民間力量將內地邊遠貧困地區的患病孩子接到上海治療,併為他們募集治療和康復資金等。在她看來,這裡存在許多隱患,比如孩子集中租住在民房、公寓等,有安全問題;碰到術後感染也是棘手問題。另外,如果貧困地區的孩子是孤兒,只能由公辦社會力量照顧和承擔事務,民辦社會力量不能涉及。

  “做善事不能僅憑一腔熱情。”市民政部門調研調查中發現上述類似違規現象,蔣蕊表示,對這些並不合規的活動,既要依法依規,也要合乎人情,這對執法者是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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