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勇:以更大氣力更高標準做好海洋工作

2018-07-04 09:01:17|來源:解放日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以更大氣力更高標準做好海洋工作 國家海洋督察組向上海反饋督察意見王宏出席並通報督察意見,應勇作表態發言

  2017年11月17日至12月16日,國家海洋督察組第三組對上海市開展了圍填海專項督察工作。經國務院批准,2018年7月3日,督察組向上海市人民政府反饋督察意見。自然資源部黨組成員、國家海洋局局長王宏出席反饋會並通報督察意見,市委副書記、市長應勇作表態發言。副市長時光輝主持會議,自然資源部黨組成員林山青出席。

  督察認為,上海市政府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海洋強國建設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的指示要求,把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貫穿于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體現到全市重大發展戰略和總體工作部署中。上海積極發揮在國家“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發展格局中的戰略支點和橋頭堡作用,完善市海洋經濟發展聯席會議制度,強化海洋事務綜合協調。編制完成《上海市海洋功能區劃(2011—2020年)》並經國務院批准,編制《上海市海洋規劃體系綱要》,形成海洋規劃體系框架,先後出臺《上海市海洋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指導目錄》《關於上海市加快發展海洋事業的行動方案(2015—2020年)》《關於加快推進上海市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從制度層面將海洋生態文明建設融入到經濟社會發展中。明確提出建設用地只減不增,生態用地只增不減的目標。積極推進海洋生態整治修復,實施了鸚鵡洲濕地、大金山島等海島保護修復和海域海岸帶綜合治理工程。同時,始終堅持科技興海,積極打造海洋科技創新高地。

  督察認為,上海市高度重視海洋督察工作,對督察組指出的問題積極推動各區、各部門及時整改,邊督邊改,嚴肅查處群眾舉報的問題並及時向社會公開。及時處理群眾關心的問題,在浦東新區三甲港等地開展海漂垃圾清理工作,對金山區龍泉港水閘西側非法用海行為立案查處。截至2018年4月30日,督察組轉辦的17件舉報全部辦結,其中整改12件,立案處罰1件,罰款9萬元。督察指出,近年來上海市海洋工作雖然取得積極成效,但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與海洋資源環境承載力之間的矛盾依然突出,近岸海域水質不容樂觀。

  一是長江口河口海域未及時劃界,相關區域未有效納入海域管理。長江口河口海域權屬管理、海洋工程環評審批不到位;海域有償使用制度落實不到位;事中事後監管不到位。

  二是個別圍填海項目審批不規範、監管不到位。個別圍填海項目存在化整為零、分散審批現象;個別填海項目海域使用金減免不規範;執法監管需進一步加強。

  三是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環節。近岸海域污染嚴重,長期處於嚴重富營養化狀態,優良水質面積佔比較低。陸源入海污染源監管不到位,重點排污口鄰近水域水質劣于第四類海水水質標準,部分排澇泄洪口水質為劣V類,部分沿江沿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尚未達到一級A標準。

  督察要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進一步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上海市各級政府要全面落實海域使用管理制度,著力解決長江口海域管理問題。按照真追責、敢追責、嚴追責的要求,對存在的問題按有關規定厘清責任,嚴肅問責。認真落實最嚴格的圍填海管控措施,切實推進有關問題整改到位。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式審批用海項目,規範海域使用金減免的審批工作,強化圍填海項目事中、事後監管和後評估。落實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實施流域環境和近岸海域綜合治理,嚴控陸源污染物排放,關閉違法設置且嚴重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排污口,切實保護海洋生態環境。

  督察強調,上海市政府應根據《海洋督察方案》要求,結合督察組提出的意見建議,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至自然資源部,並在6個月內報送整改情況。按照《海洋督察方案》要求,及時通過中央和市級主要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

  在反饋會上,應勇代表市委、市政府對國家海洋督察組表示衷心感謝。他指出,督察組的反饋意見和建議客觀中肯,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對於上海加強海洋生態文明建設、提升海洋事業發展水準、服務國家海洋強國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和推動作用。我們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以落實海洋督察反饋意見為契機,以更大氣力、更高標準,全面做好上海海洋工作,為加快推進海洋強國建設作出更大貢獻。

  應勇指出,上海是一座濱江臨海的超大型城市,海洋資源十分豐富,保護海洋生態、發展海洋經濟、加強海洋管理,對上海未來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督察組給上海開出的“診療單”,我們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堅決整改。我們要把海洋督察整改作為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做好上海海洋工作的重點,明確措施方案,確保條條整改、件件落實。要堅持問題導向,認真制定整改方案,嚴格落實整改措施,完善長效管理機制,全面完成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要注重建章立制,全面提升上海海洋工作水準。要形成整改合力,強化責任落實,定期督導檢查,將整改工作做深、做細、做實,確保整改落到實處。

  督察組負責同志、市政府有關部門及各沿海區政府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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