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滬檢察院今提首例污染環境公益訴訟:企業擅自開工還偷排有害廢水,被判向公眾道歉
一家未通過環保部門審批,未購置相應環保設備的企業,不僅擅自開工生産,還通過暗管排放含重金屬的廢水,導致外環境地表水體遭受污染。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就本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據悉,這是上海檢察機關提起的首例污染環境類公益訴訟。今天下午,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檢察機關在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龔某係被告公司廠長,全權負責工廠的生産管理。被告人賀某自2016年起擔任噴塗車間生産班長,是被告人向某的直接上級。被告人向某2015年6月到該公司從事車間內洗滌工作,負責用清潔劑和鉻化劑洗滌金屬件,洗滌後的清洗廢水定期打開1號、3號、5號處理單元池的閥門並通過上述總管排放至車間外面的雨水溝渠,最終通至公司外側雨水窨井。
2017年12月13日,上海市松江區環境保護局對被告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經檢測,該5個處理單元池內、總管排口處雨水溝渠內、東外側雨水窨井內均檢出鋅、鉻、錳等重金屬,其中1號處理池PH值係5.45mg/L,總管排口處雨水溝渠內廢水中鉻濃度為55.6mg/L,東外側雨水窨井內廢水中鉻濃度為1.29mg/L。經上海市環境科學研究院鑒定評估,排放的廢水中檢出的特徵污染物與處理池中廢水的特徵污染物具有高度關聯性,違法排污行為對外環境地表水體造成了環境損害。根據虛擬成本治理法計算,本案的環境損害數額達到365475元。
檢察官表示,被告公司明知通過上述暗管直接排放清洗鋁合金廢水的行為可能會污染外環境,仍然長期放任員工將清洗鋁合金産生的生産廢水直接排放至雨水溝渠,最終進入公司外的IV類地表水體,嚴重污染環境。同時,該公司在向松江區水務局申請排水許可證時申報不産生工業廢水,説明其具有隱蔽排污、逃避監管的主觀故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除三名被告人應承擔刑事責任外,檢察機關認為,被告公司也應當依法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三名被告人及被告公司委託代理人對檢察機關指控的內容基本無異議,被告公司訴訟代表人當庭宣讀了公司的道歉聲明,表示願意對公司污染環境的行為公開道歉,並作出相應經濟賠償。法院當庭作出判決,三名被告人犯污染環境罪,龔某被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賀某和向某被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同時判決被告公司賠償因違法排放廢水造成的環境損害費用人民幣30余萬元,並公開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
記者從市檢察院了解到,自2017年7月公益訴訟制度正式確立以來,上海檢察機關嚴格依法履行公益訴訟職責,積極探索創新,紮實穩步推進公益訴訟工作向前發展。截止到今年6月,全市檢察機關共排查線索208件,立案71件,啟動訴前程式34件,提起破壞資源類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件,污染環境類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2件,銷售偽劣食品類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1件,督促行政機關對248畝被違法佔用和污染的農用地啟動修復程式,對26萬立方米垃圾進行清理,對3015萬餘元流失的國有財産啟動追回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