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提高待遇 讓教師成為令人羨慕的職業

2018-09-11 08:59:25|來源:文匯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上海市委市政府印發《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提高待遇,讓教師成為令人羨慕的職業

  9月10日是教師節,為營造優秀人才爭相從教、教師人人盡展其才、好教師不斷涌現的良好局面,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昨天印發 《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 (簡稱 《實施意見》),明確上海堅持將提高教師地位和待遇作為推進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關鍵之舉。

  今年1月,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正式印發。據悉,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次以黨中央名義專門印發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文件。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國務院文件精神, 《實施意見》提出 “兩步走”目標:到2022年,教師隊伍規模、結構和品質基本適應教育現代化要求,初步建成一支理想信念堅定、師德師風高尚、專業水準高超、終身發展能力強、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造就一批全國知名的名校長、名教師和教育家以及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高層次教育人才。到2035年,教師專業水準、信息素養、國際視野、創新能力和綜合素質達到國際一流水準,實現教師隊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尊師重教蔚然成風,優秀人才爭相從教,上海教育系統成為世界一流人才集聚地和全球高峰人才成長地。

  根據 《實施意見》,上海將堅持把提升思想政治素質和強化師德師風作為推進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首要前提。每所高校明確一名專職黨委副書記負責教師思想政治工作,充分發揮高校黨委教師工作部和中小學(幼兒園)黨組織在教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將研究出臺師德專業素養標準及核心指標體系,在教師選聘、課題申報、職稱評審、獎勵表彰等方面實行師德師風“一票否決”制。

  在規範並保障教師教育教學行為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將制定教師教育教學行為規範。倡導教師義務為學生補缺補差,嚴禁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嚴禁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一經發現,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

  《實施意見》明確,把教師信息化和國際化擺到重要位置。深入推進大中小幼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培養教師運用信息技術進行專業發展、教學創新和學生學習指導的意識和人技協同能力,提升信息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積極開展教師教育國際合作交流,建立大中小幼教師國(境)外研學機制,積極推動教師出國(境)研學,支持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師教育國際交流合作。

  提高教師待遇,讓教師成為令人羨慕的職業。為此,《實施意見》明確,上海將建立健全教師工資收入保障機制,建立適應本市教育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深入開展上海市教育功臣等評選表彰活動,建立健全教師榮譽體系。優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確保教師待遇穩定增長。強化督導評估,把教師隊伍建設情況作為對各區、各高校教育綜合督政和績效考核的重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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