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法院公開審理“攜程親子園案”

2018-09-27 09:44:04|來源:文匯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9月26日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鄭某、梁某、吳某、廖某霞、唐某、周某蘭、沈某霞、嵇某犯虐待被看護人罪一案。長寧區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八名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被害人的兩名訴訟代理人代表到庭參加訴訟。

  公訴機關指控:鄭某係攜程親子園實際負責人,梁某、吳某、廖某霞、唐某、周某蘭、沈某霞、嵇某係攜程親子園雲朵班、彩虹班老師、保育員。2017年8月至 11月案發,梁某、吳某、廖某霞、唐某、周某蘭、沈某霞、嵇某在看護雲朵班、彩虹班幼兒期間,採用以芥末塗抹或讓幼兒聞嗅、持芥末恐嚇、噴灑液體等方式進行管教,且有推搡、拉扯、拍打幼兒行為。2017年8月底,鄭某明知雲朵班、彩虹班工作人員對幼兒使用芥末,不僅不予制止,還多次要求對幼兒“做規矩”,並提醒注意回避監控。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梁某、吳某、廖某霞、唐某、周某蘭、沈某霞、嵇某對看護的幼兒進行虐待,情節惡劣,被告人鄭某作為負責人,明知工作人員有虐待行為而默許、縱容,八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虐待被看護人罪。本案係共同犯罪。廖某霞、嵇某係自首,可以從輕處罰。梁某、吳某、唐某、周某蘭、沈某霞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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