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今日開出首張超限運輸非現場執法罰單

2018-11-16 09:24:46|來源:新民晚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11月15日上午,上海市交通委員會執法總隊向上海燊昌物流有限公司開具了3萬元的超限運輸非現場執法罰單。這是自2018年9月18日上海啟用7處公路治超電子自動檢測系統以來,執法部門根據該系統的24小時實時自動檢測數據和抓拍照片形成的第一個行政處罰案例。

上海今日開出首張超限運輸非現場執法罰單

圖説:行政處罰決定書 市交通委執法總隊供圖(下同)

  “你單位於2018年9月19日因在公路上行駛的車輛,車貨總體的品質超過限定標準行為,違反了《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第六十四條之規定,本機關將對你單位處以罰款3萬元。”上午9點,執法人員向上海燊昌物流有限公司授權代理人李先生宣讀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相關內容。李先生表示對處理結果沒有異議。執法人員依法向上海燊昌物流有限公司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2018年9月18日晚,駕駛員劉某駕駛上海燊昌物流有限公司牌號為滬DE5406、滬H4215挂的車輛裝載一車泥漿,由天山西路七莘路附近運往浦東新區林浦路某地。9月19日0時53分,車輛途徑S20外環線K54+250(徐浦大橋附近),公路治超電子自動檢測系統檢測到該車輛車貨總重為103.15噸。根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規定,五軸汽車列車車貨總品質不得超過43噸,該車超限60.15噸,超限比例高達140%。市交通委執法總隊根據檢測信息對該車涉嫌違法超限運輸行為展開了調查。11月8日,上海燊昌物流有限公司委託徐先生接受了執法部門的調查詢問。經查明,上海燊昌物流有限公司違法超限運輸行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執法部門依法對上海燊昌物流有限公司作出處罰決定。

上海今日開出首張超限運輸非現場執法罰單

圖説:當事人簽收罰單

  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介紹,上海治超已全面進入科技執法時代,該案是上海市第一個利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查處的違法超限運輸案例,是打造上海“智慧城市”道路上的重要一步,實現了本市治超執法以機器換人、減少人為干預、規範執法行為的目標。

  下一步,上海市交通執法部門將全面總結經驗,逐步推廣和擴大公路治超電子自動檢測系統在本市高速公路、市區兩級道路、農村公路及重要道口節點的應用,分步搭建起全市治超科技防控網絡。

  上海7處公路治超電子自動檢測系統分別位於:

  亭楓公路 K85+910 (進滬方向) 、滬宜公路 K974+220(進滬方向)、滬太公路 K36+850(進滬方向)、浦星公路 K0+50(進滬方向)、外環線K47+750(主線內圈)、外環線K54+250(主線外圈)、外環線龍吳路上匝道(外圈匝道)。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