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嚴控碩士出口關:論文答辯前不盲檢 學位授予後重抽檢

2018-11-22 11:21:14|來源:解放日報|編輯:彭麗 |責編:李玥

  原標題:論文答辯前不盲檢 學位授予後重抽檢

  上海市教委日前向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發出通知,進一步加強研究生培養品質保障體系建設,切實提高學位論文品質。通知要求:論文答辯前市教育主管部門不再盲檢;學位授予後則加大抽檢,並加大對存在問題學位論文和學位論文買賣、代寫等行為的查處和處罰力度。

  記者了解到,這是上海本月以來在兩周之內連續發出的第二道相關通知。上一通知是《上海高等學校創新人才培養機制發展一流研究生教育試行方案》。兩通知均對接國家有關文件精神,既是“管、辦、評”分離,也是“放、管、服”深化,將主體責任和義務落實到各大高校及研究生導師,對校對人嚴控研究生出口關。上海大學研究生院常務副院長郭長剛認為,這是一種品質控制權力下移。取消原有的10%碩士研究生提交論文進行市級層面抽檢,絕不意味著關口消失、不需檢查。

  “後置抽檢”是從嚴之舉

  事實上,上海在1999年率先實施學位論文答辯前的雙盲抽檢。至今,各個研究生培養高校也建立起自己的研究生培養品質保障體系。幾年前,國務院學位辦成立專門的督導委員會,開始對授學位後的碩士學位論文進行抽檢。目前,博士論文的授學位後抽檢由教育部主導完成,碩士論文抽檢則下放至省級層面。

  市學位辦負責人告訴記者,以10%的抽檢率為例,地方上往往將抽中的論文送審一名專家,過關即可;而國家抽檢更嚴,至少3名專家評議,方能過關。因此,看似“後置抽檢”,卻是從嚴之舉。

  對接國家和高校,上海發通知提出健全完善權責分明、程式規範、公開公平的導師、研究生培養單位、教育行政部門的三級品質責任和保障體系,構建研究生培養單位、教育行政部門和社會第三方多元主體、多維分類的評價評估體系。

  “授學位後抽檢的威懾力不亞於授學位前。”郭長剛表示,多年來,每所高校均有校級抽檢把關,其中相當一部分的檢查覆蓋率遠遠高於市級,自我管理更加嚴格。以上海大學為例,在市級10%抽檢的基礎上,多年來實行的是100%雙盲抽檢評議,且相關專家均為校外。值得一提的是,上大校內雙盲抽檢要求遞交兩位專家。若兩者打分評價懸殊,學校設置申訴渠道及裁決平臺,在保障論文品質的前提下進行適當處理。

  對於市教育行政部門而言,主要是進一步加強結果控制,把學位論文抽檢結果納入高校二維分類評價指標體系中,作為對其人才培養評價的重要依據。因此,根據此次通知要求,研究生培養單位應制定多層次(學校、學部、院係等)全方位的論文品質管理制度,將現行開展的市級層面學位論文雙盲抽檢評議工作轉化、融合到本單位學位授予品質保障體系中。比如,落實學術不端行為預防與處理的主體責任,健全學術不端行為處理機制,建立學術不端行為的通報與相關信息的公開制度。

  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第一責任人

  市學位辦主任束金龍表示,《通知》從年初開始起草,不斷完善並出臺,也是落實教育部“一號文件”等精神,促進研究生導師師德師風與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的重要舉措。

  通知明確,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第一責任人。“對指導的研究生學位論文存在嚴重問題以及其他培養品質出現嚴重問題的導師,依規嚴肅處理。”強調“嚴把導師資格關”,加強導師上崗、在崗培訓和交流,建立優秀導師評價標準,表彰獎勵優秀導師,向研究生培養品質高的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和導師傾斜資源,激勵導師全心育人。

  據此,各校都將嚴格過程管理,實施論文開題選題、中期彙報、預答辯、校內外專家盲審與評閱、答辯等全過程品質控制舉措。在校級層面,學位論文品質控制重心將前移,加強論文寫作、文獻、實驗、方法等科研訓練和職業專業實踐訓練,為學生選題開題做好充分準備。

  至於打擊學位論文買賣、代寫等行為,教育部今年暑假期間下發專項督查通知,在教育系統內自查自糾。有關負責人認為,這項工作也不局限在系統內部,同樣是社會層面上督查之需,需要不斷推動和完善這項系統工程。為此,上海《通知》也要求充分利用新媒體及信息化手段加強對學位申請全過程監管、做好預警提示,定期自我體檢、自我診斷,加強信息公開、規範逐級報備,開展學位授權點和研究生培養品質評價和反饋機制,堅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品質年度報告公開制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之前下發的《上海高等學校創新人才培養機制發展一流研究生教育試行方案》也明確,既要完善研究生教育內部保障機制,也要完善研究生教育外部監督機制,包括探索建立覆蓋全市研究生培養單位、基於大數據分析的研究生教育品質監測分析機制;還要建立長三角地區研究生教育品質監測跨區域協作機制。此外,鼓勵引導第三方機構積極參與研究生教育品質監督與評價,逐步建立以社會評價為主的研究生教育多元化評估認證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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