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助企業降成本,為創新提供“加速度”
自明年1月1日起,上海科技創新券的使用方法將變原先的“先使用,後補貼”為科技型企業在購買服務時就直接抵扣一半費用。日前,市科委發佈《上海市科技創新券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創新券的補貼力度、使用範圍、兌現方式,相較以往,均將發生很大變化。同時,創新券管理信息平臺也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上線。
早在2015年,上海就開始探索試點創新券的使用和發放。此次發佈的《辦法》直面創新創業“難點”。市科委表示,希望通過新規大幅降低上海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創業者的創新成本,有效激發上海的創新活力,提升上海的創新“濃度”,形成創新“場效應”。
改“延後補貼”為“即刻補貼”
科技創新券是政府免費向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創業團隊發放、用於購買專業服務的權益憑證。不久前,上海D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科技創新券購買某公司的動作捕捉服務,根據科技創新券試點階段的使用辦法,D遊網絡必須先將購買服務的費用全額支付給對方,然後於一年後向政府申請創新券兌現。
《辦法》使得企業或團隊可在線申領創新券,並在支付服務費用時直接將創新券支付給服務機構以抵扣部分服務費用。服務機構收券後,在線提交到款憑證、發票等簡單材料即可申請兌現。
市科委計劃處副處長韓元建説,對企業或創業者而言,創新券由試點階段的“延後補貼”,變成了“即刻補貼”。而且,為了避免服務機構因收券而影響現金流,創新券的兌現將常年受理,每季度集中撥付一次資金。
上海材料研究所檢測中心主任助理劉宇希表示,通過這一政策最受益的是小微企業或購買小額科研服務的企業。
為調動服務機構的積極性,創新券網上平臺還將免費幫助服務機構擴大知名度,在線展示服務機構以及服務內容,並將服務業績與本市儀器共享服務獎勵掛鉤,激勵更多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和創新創業者服務。
創新券補貼範圍從科技服務擴大到人才培養、戰略規劃
在創業的不同階段,企業對購買研發服務有不同需求,初創企業更多集中在使用儀器設備上,創新産業鏈後端的企業的研發需求則更多樣。
上海創新中心首席代表阮項舉了一個例子:兩年前,上海瑞瓏汽車對選擇哪一條汽車輔助駕駛的技術路線舉棋不定,創新中心為其分析了雷達、鐳射以及攝像頭感應三種技術的優劣,幫助這家企業選定了發展方向。
那時,這種科技戰略、知識産權服務的價值因很難被量化,常常被創新券拒之門外。但現在,《辦法》已明確將人才培養、戰略規劃等服務內容列入創新券的使用範圍。
除了使用範圍,《辦法》在補貼力度、申領主體規模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地提高。按照以前的規定,創新券的補貼力度為5萬元以下補貼50%,5萬元以上補貼15%,補貼最多不超過10萬元,而現在《辦法》則將補貼比例統一提升到50%,企業最高補貼額度提升至30萬元。甚至,還未註冊公司的創業團隊也能使用創新券。《辦法》規定,已入駐本市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或眾創空間,核心成員不少於三人的團隊可享受最高10萬元的創新券補貼。
全程在線操作讓科研失信行為難以立足
創新券申領“門檻”如此之低,會否有不法之徒騙取政府補助?韓元建説,針對潛在的誠信風險,堅持“放管服”統籌協調必須做到既要放得開,又要管得住。讓用券和兌券更加便利的同時,通過事前公示和事後隨機抽查等機制加強監督。一旦失信,將被列入誠信黑名單,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用券和兌券的全流程都在創新券管理信息平臺上實現,這也是上海科研大數據平臺的一部分。上海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副主任趙燕介紹,在線申報的好處之一是可多點印證,比如某企業提交了一張購買服務的發票,必然有為其服務的企業的到款憑證;另外,當所有數據都匯總的話,上海創新創業的某種規律也許更加一目了然,更有利於主管部門制定更符合實際需求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