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建立以實績為導向的幹部考評體系 激勵幹部增強本領更好幹事創業

2018-12-11 09:21:59|來源:解放日報|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原標題:激勵幹部增強本領更好幹事創業

  今年4月以來,普陀區委組織部穩步推進建立區管幹部“實績檔案”,把實績考核、績效考核、年度考核等情況納入幹部綜合信息系統作為醞釀幹部提拔、崗位調整、評優選先的重要參考依據。

  實績檔案平臺建立近一年以來,普陀區共412人納入考核,涉及重點工作項目2958條,對工作品質或工作進度進行亮燈提醒29人次。

  實績考核有效推動了各部門工作。其中一大亮點是項目評價工作,對於區管幹部存在“品質”或“進度”問題的工作項目,評價人可以及時予以亮燈提醒。區委組織部每季度梳理匯總市、區重點項目以及個人年度重點項目的亮燈警示情況,對於被亮燈項目的責任人及時開展提醒談話。

  一項民生服務與保障領域的實事項目,在二季度時因為進度滯後被“亮黃燈”,區委組織部及時跟進了解項目滯後的原因,通過談話提醒加強了相關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強化了幹部的敢擔當敢作為意識,最終該實事項目在三季度時超額完成目標任務。類似的事例還有不少,通過比對三季度考核數據與二季度考核數據,可以發現項目“亮燈”情況大幅度減少。這表明,實績考核對於滯後項目的整改起到了促進作用,對於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起到了激發作用。

  下一步,普陀區將進一步強化實績考核中的結果運用,把領導幹部“實績檔案”與領導班子調整以及幹部年度考核、監督管理、選拔任用等工作結合起來。區委組織部已制定《關於考核結果運用的有關措施》,明確對承擔重點項目且完成情況良好的幹部予以優先考慮;對被“亮燈”2次及以上的項目進行原因分析,對經認定無客觀原因、充足理由的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明確年度考評等次不能評為優秀;對經認定無客觀原因、充足理由,項目在當年度內被亮燈警示4次的,或因工作失職、瀆職,導致市、區重點項目推進不力,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根據情況對相關責任人採取停職檢查、調整職務、引咎辭職等處理,引導激勵幹部不斷增強本領,更好幹事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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