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就執行到位2300萬元 民企被拖欠工程款到賬

2018-12-11 11:12:00|來源:東方網|編輯:彭麗 |責編:劉徵宇

  裝飾公司接了一單大活兒,沒想到對方遲遲不肯付工程款導致企業經營困難。普陀法院僅用10天就將2300萬元執行款全部執行到位,幫助被拖欠工程款多年、已“奄奄一息”的民企“滿血復活”。

  2012年4月,原告某裝飾公司承包了被告某房産公司的商業廣場外墻工程,工程內容為14棟樓房的石材幕墻工程。在實際履行過程中,被告不但多次變更圖紙導致原告停工近七個月,而且始終未支付工程款及補償款,原告遂起訴至上海普陀法院。

  上海普陀法院審理後於今年5月一審判決被告應向原告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計人民幣2300萬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訴,今年11月初二審維持原判。因被告未履行生效判決相應義務,原告申請執行後,該案進入執行程式。

  據了解,被執行人企業運行良好、現金流充沛,而申請執行人係民營企業,現面臨近百萬元員工工資要發放、上千萬元工程款及供應商原材料費需結算等急需用錢的迫切情況,財務壓力巨大,一旦資金鏈斷裂,可能産生連鎖反應。結合該案涉及拖欠眾多勞動者工資情況,當前又正值年終歲末,該案經執行風險預評估為敏感案件。

  經過審執部門充分溝通,執行法官還掌握了重要信息,該案在起訴前,法院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被執行人部分銀行賬戶已做了保全,但保全金額僅幾十萬元。執行案件立案後,執行法官又第一時間動用“總對總”查詢機制,查明並迅速凍結了被執行人所有銀行賬戶,總計凍結被執行人600余萬元,導致其日常經營進出賬目困難,為推進該案後續執行創造了有利條件。但總執行標的有2300余萬元,餘下1700萬的執行款差價怎麼辦?執行法官黎金娣直接找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説明利害。被執行人法定代表人權衡再三,終於回心轉意,表示願意積極配合執行,並當場書面承諾全額支付所有款項。日前,2300萬到了法院賬戶,黎法官即刻辦好手續發還申請人。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