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2月12日電(記者 仇逸)記者從上海市衛生健康委獲悉,上海近日專門下發通知,嚴禁醫療機構要求企業返點、返利行為;醫療機構按照合同購銷藥品,不得進行“二次議價”。
根據上海市衛生健康委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藥品、醫療器械採購使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上海嚴格對藥品及採購發票進行審核,防止標外採購、違價採購或從非正規渠道採購藥品。此外,對通過帶量採購、談判、定點生産等方式形成的採購價格,醫院不得另行組織議價。
上海禁止藥品生産企業、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在藥品購銷中賬外暗中給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禁止藥品的生産企業、經營企業或者其代理人以任何名義給予使用藥品的醫療機構負責人、藥品採購人員、醫師等有關人員財物或者其他利益。同時,上海嚴禁醫療機構以藥品、醫療器械使用金額一定比例返點、返利等名義收受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産企業、經營企業或者其代理人給予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