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笑!足協烏龍頻現 力帆處罰依據疑張冠李戴

2016-04-19 08:56:50|來源:北京青年報|編輯:張津銘

搞笑!足協烏龍頻現 力帆處罰依據疑張冠李戴

烏龍罰單頻現如何談“職業”

  針對上週五中國足協公佈的“關於對重慶力帆俱樂部隊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力帆俱樂部正式向中國足協提出申訴。昨天下午,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就此事召開聽證會。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所公佈的罰單顯示,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是依據《中國足協紀律準則》第84條對力帆隊作出處罰的,有細心球迷發現,這條規則與違紀處罰無關,從邏輯上分析,處罰依據應為第83條,即有關“會員協會及俱樂部(隊)對觀眾行為負責”的規定。雖然處罰公告在公佈幾小時後被撤下,但如此失誤還是令人啼笑皆非,而中國足協類似“烏龍”公告不止一兩則,職業聯賽版權費能賣出80億元高價的中國足壇,卻出現如此低級的失誤,這該不該罰呢?

  力帆質疑處罰結果提出申訴

  在4月9日中超第四輪永昌與力帆比賽當天,兩隊球迷發生了衝突,有消息顯示,力帆隊大巴被砸,而載著力帆受傷門將鄧小飛 的救護車在場外被堵,直到有人撥打報警電話才獲解圍。中國足協聞訊後對事件展開調查,協會紀律委員會上周開會斷案,並於上週五下午公佈了對此次事件的處罰結果。石家莊賽區被口頭警告,並被罰款5萬元,而力帆隊則被罰款3萬元。公告顯示,力帆被罰的原因是“有球迷在比賽場內張挂侮辱性標語、叫喊侮辱性口號的情況,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這一依據與石家莊賽區的受罰依據完全一致。對於這個結果,力帆俱樂部提出了質疑,並於當夜通過微博宣佈,針對處罰結果擬向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提起申訴。昨天下午,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特意召開聽證會對此事追加評議,包括兩賽區會員協會代表在內的各方出席會議。知情人透露,經過查實,關於“有力帆球迷在場內張挂侮辱性標語”的説法不準確,但有力帆球迷在現場做出侮辱性動作,因此處罰依據雖有更正,但處罰結果不會改變。

  處罰依據存“硬傷”

  就在有關石家莊賽區、力帆隊的處罰結果公佈後幾個小時,中國足協官網突然撤下了力帆隊的罰單公告。不過除了處罰依據引爭議外,有關處罰的另一個細節引人關注——那就是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是依據《中國足協紀律準則》第84條,對力帆隊作出罰款3萬元處罰的。2015年公佈的最新版《中國足協紀律準則》第84條有涉及“其他責任”的兩條具體內容:“會員協會還應:(一)在有年齡限制的比賽中,檢查運動員的資格與競賽規程是否相符;(二)確保會員協會機構中沒有人員在過去5年中被證明有過不當行為(尤其是使用興奮劑、貪污腐敗、弄虛作假)。”該條內容顯然與力帆隊涉及的違紀行為沒有邏輯關係。北京青年報記者通過翻閱“準則”發現,真正與本案有關的很可能是第83條,也就是“會員協會及俱樂部(隊)對觀眾行為負責”,其具體內容是,“無論觀眾的不當行為是由於有意或者疏忽,作為主辦(或承辦)方的會員協會及俱樂部(隊)要對觀眾的不當行為負責,並根據實際情況,作為主辦(或承辦)方的會員協會可能被處以罰款”。由此不難看出,中國足協在解釋處罰依據方面出現“張冠李戴”。雖然有關力帆的處罰公告被暫時撤下,但直到昨天下午紀律委員會聽證會結束,中國足協官網上仍挂著有關石家莊賽區的處罰公告,上面的處罰依據同樣包括“第84條”。所以無論違紀事實是否引爭議,處罰依據表述本身就存在“硬傷”。

  足協公告屢現烏龍責任怎麼擔?

  資料顯示,中國足協在對外公佈各類公告過程中曾多次“擺烏龍”。今年3月中旬,中國足協在其官網公佈的中甲聯賽第二輪裁判員選派通知中就出現了錯誤,中甲升班馬“梅州客家”的名字被誤寫為“廣州客家”。去年,中國足協還錯將青島中能替補門將劉軍的違紀事實“扣”在主力門將劉震理頭上,幸好在媒體及相關俱樂部説明情況後,中國足協做了信息更正,並對劉震理本人致歉。上賽季中超第24輪魯能戰建業,比賽中魯能球員王彤領到黃牌,但賽後數據統計裏沒有相關信息,而在比賽中被裁判出示紅牌直接逐場的汪強,在賽後足協公告中被顯示為“累計兩張黃牌”,與事實不符。2008賽季中超聯賽國安與武漢光谷賽後,光谷球員李瑋鋒被停賽8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中國足協的罰單開具的對像是“李偉峰”而非“李瑋鋒”。當時就有球迷調侃説,“如果不是光谷退賽,李瑋鋒完全可以以受罰者不是自己為由,繼續踢球,人名3個字弄錯2個,這種低級失誤該不該罰呢?”一位足球界人士評價説,從足協發佈公告出現的“烏龍”來看,質疑工作人員業務不精可能不客觀,但如果是因為粗心導致失誤,那這樣的筆誤該不該原諒呢?中國足協在發佈正式公告之前,是不是應該有嚴格的校對程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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