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第一案開庭!四川起訴前贊助商索賠1515萬
經過長時間的拉鋸協商,四川金強 籃球俱樂部與四川汽車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野馬汽車)之間的合同糾紛案合議庭,於今天上午在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開庭。四川金強男籃起訴野馬汽車違反合約,拖欠2014-15賽季CBA聯賽贊助費,要求對方支付合約中規定的費用,以及違約金和賠償損失,總共1515萬元(包括價值200萬元的實物贊助物品)。在CBA長達20年的歷史上,尚未發生過類似情況,因此,此案也堪稱CBA第一案。
2014年10月20日,升入CBA第二個賽季的四川金強俱樂部,與野馬汽車簽訂合作協議,後者成為俱樂部贊助商,合同中規定,從即日起到2015年8月1日,享有四川金強男籃冠名以及權益使用等服務,據當時媒體報道,贊助費用每年接近1500萬。四川企業贊助四川球隊,這在當時也被外界視為是天作之合。然而,僅僅兩個月後,雙方"婚姻"就宣告破裂,2014年12月11日,野馬汽車單方面向金強俱樂部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以金強方面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為由,要求解除合同。此後雙方進行了長時間的協商和談判拉鋸,但最終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據四川金強俱樂部方面出示的雙方款項來往記錄來看,野馬汽車方面只在最初支付了65萬元,即雙方合約規定的首次付款金額的十分之一,此後再未支付任何款項。不過,記者在查看該賽季影像資料時發現,直到2015年2月該賽季結束,四川金強隊都仍是以"四川野馬汽車"的名稱征戰CBA。
庭審中,對於四川金強俱樂部方面的説法,野馬汽車方面存在異議。此外,他們還針對己方提出的合同執行過程中金強俱樂部方面存在的違約情況,進行了反訴。
截至記者發稿時為止,該案仍在審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