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新政治中超:調節轉會費、限制薪資成為重點
19日,中國足協官方宣佈了18條新政,目的在於針對中超、中甲聯賽近期出現的俱樂部非理性投資加劇、財務嚴重入不敷出、青訓體系薄弱、基礎設施投入不足等問題。中國足協表示,這18條新政將對上述問題進一步嚴格要求、加強監管。
逾1/3條款“保駕”青訓
這18條新政的前兩條,正是前幾天已經公佈了的外援新政和U23球員上場政策。限制外援上場人數和強制規定U23球員上場規則,目的正是為了給更多本土年輕球員出場比賽的機會。除了此兩條外,新政中的第5、6、7、10、11都是關於俱樂部在青訓方面的規定。
第5條寫到:通過準入標準的完善,引導職業俱樂部提高梯隊建設標準。中超俱樂部應至少具備U19、U17、U15三級梯隊、中甲俱樂部應至少具備U17、U15兩級梯隊、中乙俱樂部應至少具備U15梯隊。俱樂部的青少年梯隊必須在俱樂部註冊,並代表俱樂部參加中國足協、地方足協、職業聯賽組織等主辦的比賽。第6條則明確表示,職業俱樂部每年在青訓上的支出,不少於全年支出的15%。
第7條則是對俱樂部青訓的教練員配備提出了明確條件要求。指出職業俱樂部應設置青訓總監,教練員應具備相應資質。如中超俱樂部的青訓總監應持有中國足協頒發或認證的職業級教練員證書。
由於此前青訓球員的産權和未來收益沒有保障,嚴重影響了搞青訓的積極性。為此,中國足協在新政第11條指出,要完善和落實球員轉會過程中的培訓補償和聯合機制補償,實現誰做青訓培養、誰受益。
俱樂部財務須健康透明
新政中的另一大內容,是關於俱樂部的財務問題,涉及的條例有第9、10、12、13、14、15和第16條。新政中有關外援的限制,與前一段時間個別中超俱樂部任性花錢,花超高價錢引進外援也有莫大的關係。對此,中國足協表示,將制定職業俱樂部財務監管辦法以及財務運行標準等,審查俱樂部財務情況,對於連續三年超過虧損標準的俱樂部不予準入。這意味著,今後俱樂部不能再任意引進超高價外援,俱樂部的財務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做到透明、公開、獨立。
足協首先表示,職業俱樂部應落實統一的財務賬戶。俱樂部應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開展經營活動,減少俱樂部對母公司、股東企業的資金依賴。中國足協將聘請第三方審計公司對職業俱樂部進行統一的財務審計工作,對俱樂部資金來源、支出情況、青少年梯隊費用的使用情況、球員薪酬支付方式進行重點檢查,並將俱樂部相關收支情況進行社會公開。對於嚴重資不抵債的俱樂部,取消其註冊資格。同時,要建立俱樂部轉會投入調節基金制度,研究制定對俱樂部超高引援投入實施按比例收取足球發展基金用於青訓等措施。
此前曾傳聞足協將出臺限薪令,規範俱樂部的資金投入,減少俱樂部的財務負擔。事實上,在新政第12條對此也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根據聯賽和俱樂部收入狀況,合理確定職業俱樂部每年用於支付球員薪酬的資金比例,對超出規定者予以政策調節。
同時,中國足協還決心打擊職業俱樂部支付簽字費、簽訂陰陽合同等違規違法的行為。記者 林本劍